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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社区治理的结构异质性及其法治化——以四川藏彝地区为例

发布时间:2023-06-10 13:43
  当前民族地区对社区治理结构的异质性认识不足。分析表明,四川藏区与彝区分别表现为"稳定导向型"与"发展导向型"模式。两种模式在党政治理方式、村社自治组织功能、非建制治理中心、社会组织参与、宗教意识形态、多元调解主体等各方面均存在相应差异。当前的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表现为法治化建设的自上而下推动、基层民族群众参与激励不足、内生治理秩序服从于治理结构导向的特点。法治化建设的路径在于,在结构约束下调适法治化的不同功能,在"稳定导向型"中突出保障与约束功能,在"发展导向型中"突出推动与平衡功能。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四川民族地区治理结构的异质性对比
三、结构异质性约束下的社区治理法治化现况
    (一) 通过行政力量自上而下推动法治化建设
    (二) 基层民族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缺乏
    (三) 民族化的内生治理机制对治理导向的服从
四、异质性基础上的法治化治理路径建构
    (一) “稳定导向型”社区治理法治化:保障与约束
    (二) “发展导向型”社区治理法治化:推动与平衡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3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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