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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训一体”法律职业伦理教学模式的实践与创新

发布时间:2024-03-12 04:33
  无论是国际层面的比较研究,还是国内层面的实证研究,都反映出传统的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着重技能教育轻德性培养的不足,无法有效实现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法大学采取了成立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开设法律诊所、加强实践实训等措施,开创了"学训一体"法律职业伦理教学模式。经过不断总结发展,该模式形成了集教学体系、研究体系和奖励体系的立体成果群,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重要性获得法学界共识,进入了《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立格联盟标准》核心课程体系。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国际样态
    (一) 美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二) 澳大利亚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三) 加拿大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1. 教育目标。
        2. 课程架构。
    (四) 韩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三、中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实场景
    (一) 培养目标分析
        1. 比例描述。
        2. 结果分析。
    (二) 课程设置分析
        1.
        2.
四、应对策略:中国政法大学的实践
    (一) 改革背景及成果体系
        1. 法学教育“德性”缺失。
        2. 法学知识教育与法律实践工作相脱节。
        3. 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未能成为法学专业核心课。
        4. 法学教育中技能教育和伦理教育无法融贯。
    (二) 改革的体系及效果
    (三) 科学推进, 系统提升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能力
        1. 确立“以德为先”统领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的全新理念。
        2. 以融贯式教学体系打破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之间体制壁垒。
        3. 推动形成共识进入行业引领标准和国家标准。
        4. 教研互哺成果体系辐射奠定学科发展基础。



本文编号:392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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