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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对出让土地的地质状况应否担责——一起土地出让案件的法律争点分析

发布时间:2024-03-24 16:24
  通过总结一起土地出让行政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分析和考察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程序中是否负有对出让土地进行地质勘察,以及告知出让地块的地质状况和地质条件的义务,总结土地出让法律和实践中应当公告"土地现状"的正确内涵。在厘清土地出让实践以及司法实务中对"土地现状"的认识,批驳对"土地现状"含义的错误理解和适用的基础上,提出由本案而产生的几点思考。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基本案情
2 争议焦点
3 法律分析
    3.1 土地出让实践中有关“土地现状”的内涵
    3.2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土地现状”含义的考察
    3.3 从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法律角度下的考察
    3.4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不负有勘探出让土地地质状况的法定义务
4 启发与思考
    4.1 以系统性思维认识和解决法律问题
    4.2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出让立法应当迈上精细化台阶
    4.3 我国土地出让法律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



本文编号:393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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