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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16 19:34
  网络已经进入普通公民的生活,在信息时代,网络传媒深入到生活中的各个领域,越来越多的影响人类的生活。同时人们对司法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历史性的话题,也是国际性的问题。2005年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传媒与司法”独占四场专题中的一场,讨论言论自由与司法公正。近年来受国内网站青睐的关于各类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的报道,公众参与讨论的热情高涨,其舆论甚至已经影响到法官判案,出现了媒体审判。另一方面记者许可证等现象也频频出现,虽然反映了我国网络传媒代表的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权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造成了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之间的冲突,损害公民的权利和司法的权威。如何平衡它们之间的关系,仍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之间关系的分析,寻找双方之间冲突的原因所在,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我国双方关系的定位,并进行了制度的完善。 第一部分关于网络传媒的概述,主要介绍了网络传媒的概念,特征,网络传媒对我国社会及司法活动的基本功能。 第二部分是关于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的对立统一关...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网络传媒概述
    (一) 网络传媒的涵义
        1、网络传媒的概念
        2、网络传媒的特征
    (二) 网络传媒的基本功能
二、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的对立统一
    (一) 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价值追求的统一性
        1、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在追求正义上的一致性
        2、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在保障权利上的一致性
        3、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在制约公权力目标上的一致性
    (二) 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运行机理的对立性
        1、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的正当性来源不同
        2、网络传媒大众化与司法专业化之间存在矛盾
        3、网络传媒开放、透明特性与司法活动相对封闭性之间存在矛盾
        4、网络传媒时效性、动态性与司法活动的程序性之间存在矛盾
        5、网络传媒追求的实质正义与司法活动程序正义之间存在矛盾
三、对中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的考察
    (一) 中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失衡的表现
        1、网络传媒不恰当的监督司法活动
        2、网络传媒与司法机关关系亲密
        3、网络传媒监督司法活动缺乏法律保障
    (二) 中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失衡的弊端
        1、网络传媒的言论随意性侵犯案件当事人的权利
        2、网络传媒的舆论压力损害司法公正
        3、网络传媒不恰当的报道损害司法权威
四、中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定位
    (一) 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定位的经验借鉴
        1、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
        2、美国的做法
        3、德国的做法
        4、法国的做法
    (二) 中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定位的指导思想
        1、人权保障原则限制网络传媒的活动范围
        2、无罪推定原则优先于新闻自由原则
        3、新闻自由原则是基本原则
    (三) 中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的理想关系
五、中国网络传媒与司法活动关系的合理构建
    (一) 完善和落实审判公开和司法文书公开制度
    (二) 建立消息发布制度
    (三) 建立传媒自律制度
    (四) 对网络传媒的预防机制
        1、延长诉讼期限
        2、对相关人员进行限制
        3、双方进行协议约定
    (五) 建立网络传媒侵权救济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83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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