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论文 >

论基层法官司法理念的误区及其纠正

发布时间:2024-01-23 13:05
  长久以来,法学界包括占全国80%的基层法官一谈起司法理念,便是现代“西方式”司法理念中的司法中立、法律真实、司法独立、司法被动、普遍正义等,这些理念作为人类法治文明的精神成果,应当被全人类追求和享有。但这些理念具有普适性的同时,实现的方式应当允许有国别、地区的“微调”。中国的司法理念必须立足于中国的本土资源来认识,现在出现一种不良倾向,一旦遇到问题,法律界就拿“米兰达”、“辛普森”的尺子来衡量中国,这也不合格,那也不符合国际惯例。这种无视差异、不注重本土化的研究,对法治建设已经带来了难以忽略的负面效应。对处在“乡土社会”的基层法官而言,更应当树立“中国式”的司法理念,来解决中国现实的法律问题。 基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至少应当走出四个理念上的误区。误区一:以为法院可以解决一切法律纠纷。禁止拒绝裁判是现代法治基本原则,但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社会制度、政治体制决定了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解决一切法律纠纷,需有选择地拒绝受理一些案件。法院应当受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案件,要学会合理回避,有所为有所不为,迂回渐进。当条件成熟时,当仁不让地扩大受案范围。误区二:片面强调司法的被动性。司法的被动性...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论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第2章 司法理念的概述及其本土化的意义
    2.1 司法理念的概述
        2.1.1 司法理念的概念
        2.1.2 现代司法理念的内容及特征
        2.1.3 现代司法理念的作用
    2.2 现代司法理念本土化的意义
第3章 基层法官现代司法理念的四大误区
    3.1 误区一以为法院可以解决一切法律纠纷
        3.1.1 法院有选择地拒绝裁判
        3.1.2 拒绝裁判的原因分析
        3.1.3 案件受理与不受理之间的把握
    3.2 误区二片面强调司法的被动性
        3.2.1 司法的被动性
        3.2.2 主动性司法的典型表现及评价
        3.3.3 司法被动性与司法主动性辩证统一的具体途径
    3.3 误区三以为法律真实是司法追求的目标
        3.3.1 问题的导入——刘涌案与辛普森案
        3.3.2 客观真实是法院裁决的终结目标
        3.3.3 法律真实通往客观真实的路径
    3.4 误区四忘记了法院裁决的首要目标是为了执行
        3.4.1 问题的导入——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3.4.2 关注裁决执行的原因分析
        3.4.3 裁决能够得到执行的途径
第4章 结语 司法理念本土化的未来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88271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88271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877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