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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公示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20 02:12

  本文关键词:债权让与公示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作为债权流动的重要方式,债权让与对于让与人和受让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债权让与交易中,一项交易的达成离不开受让人的积极参与。受让人是否积极参与取决于债权让与交易是否具有安全性。在现实中,债权让与的安全性可能因为债权的真实性、禁止让与约定的存在、二重让与或多重让与的发生、债权让与与债权质押的冲突、抗辩权的行使等因素受到影响。资产证券化的出现使得债权让与呈现出批量化、集合化、电子化和高速流动化等特点,这对债权让与交易模式的安全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我国,与债权让与相关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合同法里的合同转让制度和物权法里的债权质押制度。由于缺乏必要的公示方式,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无法满足资产证券化背景下的安全性需求。我国债权立法理念侧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债权让与立法的实践呈现出的结果却是加强了债务人的保护。债权让与交易的安全性一直是各国债权让与立法的核心问题。各国在解决债权让与安全性的立法实践中形成了三种立法模式——以转让合同时间为准的优先权规则、以转让的通知时间为准的优先权规则、以登记为准的优先权规则。其中,登记优先规则兼顾了债权让与的安全和效率,降低了让与交易的成本,在维护债权让与交易安全性方面更具优势。美国和日本分别通过《统一商法典》和《电子记录债权法》确立了让与公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应当借鉴美国和日本的立法经验,吸收美国和日本先进的立法理念,采用登记的公示方式来破解债权让与交易不确定的难题。我国应当通过登记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优先权规则,以解决我国合同转让制度和债权质押制度的缺陷及其二者之间的冲突,保障受让人的交易安全,衡平让与交易中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利益,从而实现债权让与立法的现代化,促进让与交易的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关键词】:债权让与 公示 登记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13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8
  • 1 绪论8-13
  • 1.1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8-11
  • 1.1.1 债权让与对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意义8
  • 1.1.2 债权让与面临的安全性问题8-9
  • 1.1.3 破解债权让与交易安全的途径9-11
  • 1.2 债权让与的界定11-12
  • 1.3 研究的现状12-13
  • 1.4 研究的方法13
  • 2、债权让与公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13-27
  • 2.1 让与优先规则15-17
  • 2.1.1 让与优先规则的立法实践15-16
  • 2.1.2 让与优先规则的理论评价16-17
  • 2.2 通知优先规则17-19
  • 2.2.1 通知优先规则的立法实践17-18
  • 2.2.2 通知优先规则的理论评价18-19
  • 2.3 登记优先规则19-25
  • 2.3.1 登记优先规则的立法实践19-24
  • 2.3.2 登记优先规则的理论评价24-25
  • 2.4 立法模式的启示25-27
  • 2.4.1 债权让与立法应侧重保护受让人的交易安全25
  • 2.4.2 债权让与立法应注重安全和效率的平衡25-26
  • 2.4.3 债权让与制度的建设应当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6-27
  • 3 我国债权让与制度的现状及问题27-33
  • 3.1 我国债权让与制度的现状27-28
  • 3.2 我国债权让与制度存在的问题28-32
  • 3.2.1 我国合同转让制度的问题28-30
  • 3.2.2 债权质押制度存在的问题30-32
  • 3.3 问题的启示32-33
  • 4 我国建立债权让与登记公示制度的可行性分析33-34
  • 4.1 市场交易规模为我国债权让与登记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基础33
  • 4.2 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为债权让与登记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技术基础33-34
  • 4.3 债权质押登记的实践为债权让与登记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实践基础34
  • 5 完善债权让与公示制度的建议34-38
  • 5.1 我国应当设立债权让与登记公示制度34-35
  • 5.2 构建债权让与公示制度需要考虑的问题35-38
  • 5.2.1 债权让与与债权质押二元立法模式相协调35-36
  • 5.2.2 债权让与登记并不否认让与优先主义36-37
  • 5.2.3 指名债权让与的证券化和登记的效力37-38
  • 6 结语38-39
  • 参考文献39-40
  • 致谢40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康茜;;论不动产收益权质押困惑和登记制度的完善——兼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不足[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年11期

2 高圣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构建及其评价[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3 陈福录;;从银行视角试析应收账款质押的配套制度缺失及其对策[J];金融会计;2012年04期

4 陈福录;;从银行视角试析应收账款质押的配套制度缺失及其对策[J];金融纵横;2012年04期

5 李菲;;应收账款若干法律问题初探[J];理论界;2009年05期

6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朱玲;;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用探析[J];征信;2013年03期

7 牛世杰;顾科;;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应用情况研究——以洛阳市为例[J];征信;2013年10期

8 郑永红;;《物权法》中的应收账款质权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J];生产力研究;2010年09期

9 陈福录;;应收账款质押的配套制度缺失及其对策:银行视角[J];金融发展研究;2012年05期

10 马宗文;;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分析与完善[J];三明学院学报;2008年03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孙超;应收账款融资的法律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1年

2 李峰;应收账款担保法律制度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3 苏长明;应收账款商事质押法律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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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1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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