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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模式下网约车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02 23:02
  随着经济体量的迅速膨胀以及市场潜力的不断挖掘,近年来,共享经济领域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了大量投资者。从共享汽车、房屋这些大件,到共享雨伞、篮球、玩具、服装这些小件,乃至共享健身、厨房、洗衣、K歌……共享经济正不断推陈出新,以百变之姿渗透我们的日常生活。从本质而言,网约车产业属于共享经济的范畴,其催生和发展是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技术所致。而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上还是要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由小到大,由鱼龙混杂到行业整合,由散乱无序到监管规范,是自我进化的必然结果。套用国家工商总局对于网购监管的言论,网约车也不是法外之地。市场进化到一定阶段,国家主管部门强化监管,由散乱的C2C向B2C模式转型,是产业的发展归宿。为了更精准的研究我国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对网约车的法律规制,以为网约车在我国能够健康、持续、有序的发展提出完善建议,本文从以下五部分进行梳理和总结:第一章节,主要阐述共享经济模式下网约车相关的一般理论。具体从共享经济模式的内涵与特点、共享经济的本质与边界、共享经济的产权属性、网约车的基本内涵与发展,网约车的共享经济属性等多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第二章节,主要从我国对网约车...

【文章页数】:3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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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1 引言
2 共享经济模式下网约车相关的一般理论
    2.1 何谓共享经济
        2.1.1 共享经济模式的内涵和特点
        2.1.2 共享经济的本质与边界
        2.1.3 共享经济的产权属性
    2.2 网约车运营的一般理论
        2.2.1 网约车的基本内涵与发展
        2.2.2 网约车的共享经济属性
3 我国对网约车的法律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对网约车的法律规制现状
        3.1.1 中央层面的法律规制现状
        3.1.2 地方层面的法律规制现状
    3.2 我国对网约车的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3.2.1 法制环境不健全,缺乏完善的立法
        3.2.2 与新兴经济形态不适应,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
        3.2.3 重视力度不足,缺乏完善的救济渠道
4 域外对网约车的法律规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4.1 域外对网约车的法律规制
        4.1.1 重视监管创新的美国模式
        4.1.2 较为宽松的新加坡模式
        4.1.3 开放包容的英国模式
    4.2 域外关于网约车的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5 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5.1 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网约车相关立法
        5.1.1 中央层面:出台统一的法律规范
        5.1.2 因地制宜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5.2 适应新兴经济形态,健全完善的监管制度
        5.2.1 明确网约车监管边界与主体,各部门协同合作
        5.2.2 “四方协议”下,构建“政府+平台”监管模式
    5.3 重视网约车发展,健全多样化的救济途径
        5.3.1 健全法律救济
        5.3.2 健全保险救济
        5.3.3 健全平台救济
6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9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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