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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钊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4-01-08 19:40
  文章以“马某钊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为切入点,全文一共设置四章进行论述,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结构,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比较分析、概念分析、法律解释等方法进行研究,文章既有对理论的概括,又有针对案例中各问题的分析和回应。文章首先介绍案例基本情况和判决结果,归纳出本案涉及的两个争议焦点。一是传销活动中“组织者、领导者”的法律定性,即马某钊是否为该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进而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是主体发展的下级人数和层级的认定。其次是对争议焦点的法律分析。结合《刑法修正案(七)》和《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运用刑法解释学分析该罪的主体要件、客观方面的具体行为内容,对传销犯罪活动中组织者和领导者进行界定,并区分传销犯罪活动中其他参与人员的定性以及责任认定,认为马某钊在该传销活动中仅是积极参加者,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要件。其次,从组织和领导的行为和对象上分析马某钊的客观行为,指出马某钊诱骗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下线,并不是对传销活动的扩大实施起到关键作用的行为,不符合该罪的客观方面构成要件,...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
    1.1 案情介绍
    1.2 案件审理结果
    1.3 案件争议焦点
        1.3.1 传销犯罪活动中“组织者、领导者”的法律定性
        1.3.2 主体发展的下级人数和层级的认定
第二章 对争议焦点的法律分析
    2.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主体的界定
        2.1.1 “组织、领导者”的界定
        2.1.2 传销犯罪活动中其他参加主体的定性
    2.2 组织、领导行为的界定
        2.2.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行为
        2.2.2 组织、领导的对象是传销活动
        2.2.3 对“情节严重”行为的理解
    2.3 传销组织层级和人数的认定
        2.3.1 “数与级”的认定标准
        2.3.2 “三十人以上且三级以上”的理解适用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司法认定
    3.1 罪与非罪
        3.1.1 本罪与直销的区分
        3.1.2 本罪与一般传销违法活动的区分
    3.2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与区别
        3.2.1 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3.2.2 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分
        3.2.3 与诈骗罪的区分
    3.3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本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4.1 明确界定本罪的组织、领导行为
    4.2 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
    4.3 完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财产刑的处罚力度
    4.4 建立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877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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