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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转移犯罪所得行为的认定及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4-03-27 03:23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呈现逐年高发的态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种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实施的新型诈骗犯罪类型,与传统诈骗犯罪有着明显区别。其传播速度和危害远大于传统诈骗犯罪,几乎到了"凡有电信网络处皆有诈骗"的程度。实践中,各地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整个诈骗产业链中的中下游环节为主,即转移诈骗犯罪所得的环节,行为人俗称"车手""取款人"。由于该环节行为人参与整个诈骗的程度有限,且现有的司法解释在认定诈骗共犯的主观标准上没有作出清晰划分,使得转移诈骗犯罪所得行为在罪名适用方面存在一定争议。该行为的特殊性还在既遂未遂、罪刑相适应等方面存在司法实务困境。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组织呈团队化、产业链式分工
    (二)犯罪手段技术含量高、内容多样化
    (三)犯罪成本低、隐蔽性强
    (四)不特定性和跨区域性
三、司法实务中的法律适用困境
    (一)取款人罪名适用问题
    (二)转移诈骗所得行为的既遂问题
    (三)主从犯和犯罪金额的认定
        1.主从犯的认定
        2.犯罪金额的计算
四、解决司法困境的对策探析
    (一)解决主观明知的路径
    (二)以失控加占有说认定既遂标准
    (三)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认定主从犯和犯罪金额
        1.对于下游犯罪以认定从犯为原则
        2.认定取款人犯罪金额以单一计算和实际操作为原则
五、结语



本文编号:39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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