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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生态环境行政监管机制之困境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4-06-29 22:48
  三峡库区监管主体的多重性及在监管范围上的行政分属性使监管主体职权呈现分散性和交叉性特点;监管客体在流域层面的割裂性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导致库区"多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文章结合当前"大部制"改革背景,提出三条完善路径:一是组建一个独立且统一的综合管理机构,化"多龙"为"一龙"领导下的分头监管;二是将现有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更名为长江流域管理局并提高其行政级别,使其隶属于国务院;三是尝试"央地""府际"协同治理,创新库区环境行政管理方式。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图2三峡库区综合管理机构框架图

图2三峡库区综合管理机构框架图

三峡库区沿线经过市县众多,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职能被行政机构“条块化”分割了,加之行政职能碎片化,各部门的职责交叉重复,导致了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治理效率低下。尽管2018年国务院进行了“大部制”改革,组建了生态环境部,并把有些部门的环境管理权整合纳入其中,但仍有“漏网之鱼”....


图3“央地”和“府际”协同治理

图3“央地”和“府际”协同治理

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不同于其他环境问题的治理,由于水循环的周期性和水环境客体的割裂性,流域环境问题不是仅凭一级政府或一个部门之力即能解决。三峡库区的跨区域性,除使用环境监管“硬”性措施之外,还需辅之以“软”性治理手段,才能实现当代政府的“善治”。根据新的行政理念,当代行政国家正在变成....


图1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的演变梳理

图1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的演变梳理

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峡建委)于1993年1月建立,是国务院为了确保三峡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工程正式动工之前成立的,它当时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并决策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工作。三峡建委下设有办公室和移民开发局。1996年11月,为保证对三峡工程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又成立....



本文编号:399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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