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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10-29 16:37
  <正>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核算、反映、监督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用基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活动活动的专业会计[1]。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5》规定, 

【文章来源】:齐鲁珠坛. 2020,(0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然性
    (一)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实际需要
    (二)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需要
    (三)是政府抵御财政风险的需要
    (四)是政府预算和会计信息公开的需要
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可行性
三、实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建议
    (一)设置会计要素
    (二)设置会计科目
    (三)设置会计报告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权责发生制改革[J]. 范雯.  现代商贸工业. 2008(06)



本文编号:346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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