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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边防民警兼任村官的积极意义及完善路径

发布时间:2015-02-10 09:08


  论文摘要 公安边防民警兼任村官最早产生于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漳州支队,是公安边防部队一种创新了的群众工作方法,在推动警力下沉、激活农村基层组织、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搭建基层组织和群众纽带桥梁等方面显示出了积极的实践意义。边防民警兼任村官是一项新生事物,不断完善和发展民警兼任村官,离不开制度建设,离不开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民警的继续大胆创新和不断努力。

  论文关键词 民警 兼任 村官

  一、公安边防民警兼任村官的由来

  公安边防民警兼任村官最早由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漳州支队佛潭边防派出所提出。佛潭镇位于福建省漳浦县沿海,是闽南侨乡和贸易集镇,曾经一度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安全感低,警民关系紧张。2005年5月17日,漳州边防支队经漳浦县委组织部同意,选派佛潭边防派出所11名民警到辖区11个行政村兼任村官,其中7名党员民警被任命为村支部副书记,4名非党员民警被聘为村长助理,分管治安工作,开始试行边防民警兼任村官。佛潭边防派出所民警依靠广大群众,认真履行民警和“村官”双重职责,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共同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当地治安状况发生了明显改善。吉林、新疆、云南、广东、海南等公安边防总队也积极探索民警兼任村官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欢迎和党委政府支持。2006年底,民警兼任村官工作在全国边境沿海地区得到了充分发展,福建、江苏、山东、吉林等省公安机关推广边防民警兼任村官的做法,相继开展公安民警兼任村官活动。

  二、边防民警兼任村官产生的积极意义

  (一)边防民警兼任村官有效推动了警力下沉
  公安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只有警力下沉才能提高公安基层队伍的战斗力,才能有效解决当前治安管理难度大与警力不足的显著矛盾。虽然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以及边防部队采取各种举措大力推动警力下沉,但是仍有部分民警难以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坐堂办公、不会做群众工作、不愿意做群众工作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公安边防部队推行民警兼任村官使民警增加了“村官”身份,村委成员的职责任务要求民警必须主动利用村两委平台,广泛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深入村居开展安全防范等工作;村委成员的组织制度要求边防民警必须驻到村里,直接接触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从制度上解决了警力“下不去”和“不下去”的难题,推动了警察岗位下沉、服务前移。
  (二)边防民警兼任村官有力激活了农村基层组织
  边防民警普遍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在理想信念、政策法律水平、创新意识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与基层组织成员一起工作,能够对班子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带动。边防民警兼任村官一方面可以优化基层组织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为基层组织注入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便于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党的惠农政策,把党对农村、农民的关心和温暖带给驻村农民,使基层组织在思想和行动上跟进党的决策和国家发展步伐;最后可以推进农村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民警村官驻村工作,在基层班子换届选举、民主决策、党务村务公开、维护农民权益等重要环节,能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反馈群众建议,增强群众对基层组织的认同,带动农村基层组织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进步。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国边境沿海地区有1000多个村党支部被县级以上党组织评为先进,数百名民警村官被地市级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边防民警兼任村官增添了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抓手
  民警兼任村官能够加强基层组织抓治安、促发展、保稳定的力量。一是有利于促进边境沿海地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民警村官既是民警又是村官,长期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便于对群防群治组织动员、发动、组织和管理,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基础性和群众性防范力量。二是有助于推动边境沿海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警村官加入基层组织,深入群众之中,不断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同时,动员各种基层社会力量共同在边境沿海地区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打击破坏边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四)边防民警兼任村官搭建了基层组织和群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民警兼任村官对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基层组织威信发挥了积极作用。首先是提升基层组织的公信力。公安边防民警不是本地人,不参与农村经济利益分配,立场中立,在调处干群矛盾、民间纠纷时,群众容易接受和认可。在碰到涉及村民集体利益和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时,可以动员基层组织带领全体村民参事议事,落实村务公开、民主听证制度,保证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使村民群众理解、配合和支持基层组织工作,提高基层组织公信力。其次是帮助村干部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民警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可以动员基层组织其他成员一起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使农村干部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凝聚群众。群众得到了实惠,村干部也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积累了信任,树立了威信,锻炼和提高了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乐泉评价:“边防民警兼任村官是一个创举,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就像混凝土里加入了钢筋。”



  三、制度保障是边防民警兼任村官长期发展的有力保障

  边防民警兼任村官已经产生了深刻的积极意义,但是要保持蓬勃的生命力,必须立足长远,完善制度,这是民警兼任村官获得长足发展的关键。
  (一)从长远看,民警兼任村官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
  民警兼任村官,在组织制度上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的任命,在工作开展上需要地方党委的指导。同时,民警兼任村官是一项系统工作,经常需要协调地方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离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单靠公安边防部队一家难以推动。因此在实施中,民警村官应当及时向边防派出所汇报工作,派出所主动向部队上级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获取理解和支持,同时争取将民警兼任村官纳入地方党委工作计划,在装备购买、办公条件、人员培训、奖励等方面的获取支持和保障。
  (二)从制度看,民警兼任村官需要规范运行
  民警兼任村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以明确民警村官的职责权限,规范民警兼任村官制度的运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和考核管理机制。同时,在已经形成的制度基础上,不断开展调查研究,使各项管理规范更加科学有效,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能动性和创造性,使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映良好、地方党委政府满意的民警村官确实得到肯定,激发民警村官扎根农村,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
  (三)从自身看,民警兼任村官需要业务素质过硬的民警村官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揽不到瓷器活”。民警兼任村官要求民警警务和村务一肩挑,不仅要熟悉公安业务,还要要懂得村务知识,熟悉农村规律,了解群众心理,善于做群众工作,这要求民警只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才能真正实现民警兼任村官的使命。(1)边防部队应联合地方部门加强对民警村官各项业务能力的培养,提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2)民警村官应当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部队规章制度,公道正直,自觉树立公安边防部队的良好形象,把群众放在第一位置,勇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3)对于工作能力低,态度不认真的民警村官,应当及时调离岗位,避免影响群众工作水平,降低民警兼任村官工作效果。

 

  四、大胆探索创新是民警兼任村官长期发展的必经之路

  民警兼任村官是当前公安边防部队开展群众工作的有益尝试,是坚持公安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务实之举。但是民警兼任村官毕竟是新生事物,处在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阶段,需要广大边防民警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实践、总结和加强。
  (一)灵活处理警力不足的困扰
  在我国边境沿海地区,农村边防派出所管辖面积大,警力少,工作任务大和警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民警兼任村官一般情况下实行一村一警,但是不少边防派出所警力编制数比辖区行政村数量少,按村派驻民警客观上难以实现。为了弥补基层警力不足问题,基层单位在实践中应当采取措施灵活处理,比如可以选派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士官到农村兼任村官。
  (二)丰富民警村官形式
  边防辖区社会情况错综复杂,发展状况参差不齐。公安边防部队在推行民警兼任村官时应当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学慎重的态度。一方面对于一些经济发达、基层组织健全不需要帮建的基层组织,避免强进班子。另一方面虽然民警不进基层组织,但是可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遵照规定程序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发挥民警职能和作用。比如开展民警兼任综治副厂长、法治副校长、综治副会长等形式,在不同范围内发挥民警兼任村官模式效能。
  (三)提升民警兼任村官层次
  公安边防民警兼任村官主要是公安边防派出所民警进入当地基层组织担任“村干部”。在此基础上,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断争取推进派出所领导进驻地乡镇党委政府班子、大队领导进公安局领导班子、努力扩大边防部队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提升民警兼任村官层次。

 



本文编号: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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