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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教育学的价值中立性

发布时间:2024-04-02 22:24
  比较教育学既具有实证的性质,同时也具备规范性,因而,在研究过程中兼具"价值中立"与"价值判断"两种原则,需要研究者根据实际作出选择,康德的主观"合目的性"对于比较教育学的这对二律背反属性给予了"理性"的解决,衍生出过程中对于两种原则的选择自由,结果上由主观合目的性进行必然的统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即便是大数据扑面而来,比较教育学人也应对实证量化办法的不足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比较教育研究过程中更加关注实证研究与规范化研究相结合的混合式研究方法,这也意味着比较教育学不需要徘徊于价值中立和价值判断之间,而是要双重兼顾。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价值中立的缘起和界说
    (一) 价值中立的缘起
    (二) 价值中立的界说
二、比较教育学的价值中立论
    (一) 比较教育学的价值中立性
    (二) 比较教育学中的价值判断
    (三) 合目的性对价值中立与判断的调和
三、结语



本文编号:394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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