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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监管与经费投入的改进

发布时间:2014-07-24 11:55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教育论文,主要是对教学监管与经费投入的改进的相关介绍,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目前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未建立起一种科学合理的法律硕士教学水平与能力评估机制。各培养单位在教学常规管理与制度建设方面也不尽人意,有关法律硕士教育的基础设施的资金与设备等的投入也显得不足。对优秀法律硕士生的奖、助、贷等方面的鼓励与扶持力度不够。因此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第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硕士教学水平与能力评估机制:包括培养单位的师资状况、课堂教学评价、学术研究能力、模拟法庭建设和专用教室的配备以及是否拥有丰富的法律专业书刊的法律图书馆等。对已实施法律硕士教育的单位进行常规评估和选优评估,考查培养单位在实现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方面的业绩。

  第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使教学评估定期化。教学效果最好的反馈者就是学生,因此各培养单位每学期都应组织一次学生为教师教学质量打分的教学评估活动,建立健全教师授课质量的评分机制,这样能有力地督促教师教学水平与质量的提升。同时,还应积极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管理工作,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实行听课制度、开展授课大赛等,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第三,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一方面建立如法律诊所教学等教学方法,。另一方面要特别重视法律图书馆的建设。这都需要巨大的投资,因为法律研究是文本研究,是书面研究,没有足够的图书文献资料,法律学习与研究就无法有效开展。因此,建立一所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先进、服务周到、人员素质高而环境幽雅的法律图书馆,对培养良好的法律人才至关重要。

  第四,加大对优秀法律硕士生的奖、助、贷等方面的鼓励与扶持力度。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以自费为主,少数培养单位有少量公费名额。这种教育优厚资源的分配固态化也无法保证享有者一定能主动地、追求优秀和卓越地发展。因此,有必要在条件成熟时在法律硕士研究生与法学研究之间建立起共同适用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更有利于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享受到另外一种平等,享受到竞争的压力与成功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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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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