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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专业开展法学教育的创新研究

发布时间:2014-07-24 11:43

  一、开设的具体课程针对困境.工科院校应开设相应的法学类课程,以弥补人文素质教育的缺陷,增加学生考取相应注册资格证书的法学知识储备.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非法学类学生开设法学类课程,首先应当拓展知识面,弥补自己先天的工科专业背景而出现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不足,了解作为社会规范中最基本和最主流的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以后走向社会成为社会人进行人文知识储备。鉴于这种原因,开设如《公司法》、《合同法》、《婚姻家庭和继承法》以及《法律思想史》、《中外法制史》等课程是完全必要的,但若开设如《刑法学》、《诉讼法学》之类的法学类的专业主干课程就有点脱离学生实际,勉为其难了。其次,应当根据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就业需求,考虑法学与理工学科的交叉,开设诸如《工程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城乡规划法》等课程,再者在讲授法学类课程时,对与工科相关的法学内容有所偏重也是十分必要的。

  具体开设哪门法学课程,则专业不同课程亦应各具特色。首先,按照工科院校专业设置,开设具有共同属性的法学类专业课程,如《知识产权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劳动法》等。其次,根据工科院校专业不同.有针对性的开设相近的法学专业课程。如城市规划专业,开设《行政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划类法规;土木工程专业,开设《建筑工程代理制度》、《建筑工程法人制度》、《建筑担保制度》等建筑类法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开设《安全生产法》等质量安全类法规;环境工程专业,开设《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学课程。

  二、开设的方式选择:专业选修课抑或公共选修课按照现行学校课程安排规定,法学类专业课程设定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对课程教学的影响后果是不同的。由于工科院校对法学类课程重视程度不高,针对工科专业主要开设公共选修课,但就选课情况及上课效果来看,均不理想。根据安阳丁学院201 1年法学公选课学生选课情况分析,笔耕文化传播,除《犯罪学》、《经典法律影视赏析》

  选课率较高外.其他法学专业类课程选课率均较低。具体数据见表1:出现此种选课结果。说明学生较为浮躁.对法律专业的学习热情不高,选课率最高的《经典法律影视赏析》课程,严格来说只是法律宣传课,很少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修养。而且,选修课大多安排在晚上,无论到课人数、听课纪律、讲授内容等效果均不理想。因此,将工科专业类法学课程设定为公选课,并不合适。为此,应当修订工科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即便不能将法学课程设定为专业必修课,也应设定为专业选修课,以保证开课率与讲课效果。

  三、教学方式的转变:法学理论教育转向实践应对教育针对工科专业学生特点,应当相应改进教学方法,逐步实行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案例法教学模式和模拟法庭教学法: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它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法学院广泛开展的一种教育模式,主要借鉴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学生的形式。在法学教育中引人此种方式后,保留了”诊所”称呼。与传统法学教育相比,诊所法律教育存在以下特征:

  1.教学内容上突出实践性。诊所法律教育倡导在实践中学习的理念,通过模拟角色训练、实际案件代理、法律援助服务等各种有特色的教学方法.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让学生面对和解决一个个具体而实际的法律问题,不仅其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考验,而且,作为未来法律职业者的个人素质和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2.教学方法上体现互动性。诊所法律教育中,教师通过模拟式、讨论式、分组式、提问式等多角度、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贯彻教学意图。课堂由静态、平面变为动态、立体,学生由配角变为主角.调动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了完成规定的模拟角色或发表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学生们需要做大量的课前准备,包括查阅资料、准备发言提纲等。教师在听取学生意见的过程中.适当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整个教学过程体现的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以学生为本,教学相长,教学互动的教学模式。

  3.教学效果和对学生评价的多样性。诊所法律教育是根据教学目标。创造出对学生的新的评价方法,这种评价体系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之问的相互评价。更重要的是学生们更关心他们所承办案件的成败,更关心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感受和对他们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操守的评价 学生们的关注焦点也应当是教师对他们进行的评价。在这一客观评价体系中,学生们不仅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也了解了别人的优点,素质和能力得到提高。教学效果的评价更多关注于学生们是否在办案中掌握了方法、知识和技能。这种评价方法在传统法学教育中是无法实现的。

  (二)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主要是通过实际的判例分析讨论来理解法律理论和原则,整个的教学都是建立在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目标上。“学生首先必须阅读若干判例,在课堂上做报告,提出所意识到的问题,并论述该案件所涉及的各种利害关系等等。教授则以学生事先已预习教材.了解法律问题之所在为前提,在课堂上倾听学生的报告并随时提问.力图使学生能够在类似判例中发现类似问题之间的关联、并根据能够意识到有必要对以往的解决方法加以修正。”“授课重心置于该法律是否发生实际作用、以何种方式、在什么范围内发生作用、以及产生该法律的社会现实是什么等方面。”案例教学法做到了不仅仅是要学生了解在法律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法律理念或法律原则,更是让学生去感受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去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自己的探索精神。[31对工科专业学生来说,案例教学法更是让其提高学习法律兴趣、增加对法律感性认识的重要教学方法。

  实施案例教学法的一般步骤是:1.教师向学生提供案例(包括法院的判决及现实中存在的案件事  实)、布置问题;2.学生在课前准备以后,在课堂上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案情,以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和把握关键事实的能力.教师注意给予必要的提示和补充;3.由学生概括出主要的讼争点.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4.由不同的学生分别就每一个讼争点发表意见和相互评论;5.教师点评.揭示有关法律规则的适用和问题背后的法律原理及政策。

  (三)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对诉讼的中心环节一开庭审理进行模拟实践.即模拟法庭审判的全过程,通过实际开展庭审中的各项工作,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集中的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让学生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培养和巩固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同时掌握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法学教学与法律工作实践的距离。

  模拟法庭教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本文编号: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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