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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视域下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秩序失范与行业治理——以50个全国首案为分析对象

发布时间:2022-01-14 01:50
  互联网文化新业态领域出现的产业乱象,扰乱了正常的产业发展秩序。检索出的50个全国首案,可集中概括为行业数据造假、侵犯知识产权、私服外挂侵权、敲诈勒索犯罪、不正当交易、不正当竞争、盗窃、敲诈勒索罪、违反文化伦理等9大类30小类。这些案例以知识产权侵犯为重点,短视频、直播是行业重灾区,线上和线下交织是重要趋势,多集中在东部互联网产业的发达地区。在产业乱象的治理中,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追查难""执法难"等突出问题,这就需要在不断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修法和释法,落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的协作,加强对互联网新治理技术的应用等多个方面,进行产业乱象治理的探索,提升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的治理水平。 

【文章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2019,(1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文化新业态产业乱象的类别及表现
    1.行业数据造假
    2.侵犯知识产权
    3.私服、外挂侵权
    4.敲诈勒索犯罪
    5.不正当交易
    6.不正当竞争
    7.盗窃
    8.网络涉黄赌毒
    9.违反文化伦理
二、互联网文化新业态产业乱象的特征及趋势
    (一)产业乱象的指向层面,知识产权侵犯是重点
    (二)产业乱象的行业分布层面,短视频、直播是重灾区
    (三)产业乱象的内容层面,线上和线下交织是趋势
    (四)产业乱象的形式层面,破坏产业秩序具有新的手段
    (五)产业乱象的发生区域层面,东部地区较为集中
三、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秩序治理存在的障碍与问题
    (一)违法手段专业,增加发现难度
    (二)违法形式隐蔽,增加取证难度
    (三)影响范围涉多省份,增加追查难度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增加执法难度
四、推动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秩序治理的思考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修法和释法,推动产业治理有法可依
    (二)落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保障互联网信息传播内容的健康有序
    (三)加强执法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的协作,提高乱象治理的效率
    (四)加强对互联网新治理技术的应用,提升案件研判取证水平



本文编号:358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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