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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问题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进展与实践启示 投稿:沈腼腽

发布时间:2016-11-28 18:18

  本文关键词:信任问题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进展与实践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信任问题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进展与实践启示 投稿:沈腼腽

中图分类号F09人类的经济活动本身内在地蕴涵着两种基本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既有相互合作,又存在彼此冲突。为了有效地化解冲突并促成合作,以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人类在长期的进化博弈中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

这是一所除了寒暑假外,没有一天法定假期的学校。来自四川省甘孜州农牧区的70多名残障学生集体寄宿在学校里,教师则来自全省各地。家庭、学校、生活、教学等概念在这里被最大程度的模糊化,老师是孩子们的师长、亲人,还是私人出钱贴补医疗费用的赞助人,甚至是唯一一…

1983年,对于中国这个饱受磨难的国度来说,一切都展露出了新的气象,那一年,改革开放的势头强劲;劳动合同制的试行为“铁饭碗”敲响了“丧钟”;全国各地的青年男女怀揣着激情与梦想纷纷南下广东,成为了改革开放的生力军。那一年,人们记住了那个开启中国娱乐时代…

作者:叶初升孙永平

国外社会科学 2005年09期

  中图分类号 F09

  人类的经济活动本身内在地蕴涵着两种基本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既有相互合作,又存在彼此冲突。为了有效地化解冲突并促成合作,以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人类在长期的进化博弈中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自身的经济行为。价格(市场)、权威(国家)和信任(人际网络)是保障社会有效运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三大机制。尽管古典经济学对这三大机制都有相应的研究,但是,当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把现实的经济活动投射到一个完全竞争、完全信息、零交易成本等一系列假设的分析空间时,却只见市场,没有了权威和信任,后两者被抽象掉了。这也印证了哈耶克所说的“在社会科学中,碰巧能测量的东西被当做是重要的”。(注:Hayek,F.A.von,1989,The Pretence of Knowledge,i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79,No,6,pp.3~7.)

  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信任只是促使生产与交换顺利运转的一种常备的润滑剂,只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一种呼之即来的背景。(注:Dasgupta,Partha S.,1988,Trust as a Commodity,in Gambetta,D.(ed.),1988,Trust:Making and Breaking Cooperative Relations,New York,NY:Basil Blackwell,pp.49~72.)随着人类经济实践的发展,经济学在推动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突破原有的理论视野,越来越深入、越来越贴切地反映活生生的社会经济现实。在这种背景下,被经济学长期搁置一旁而主要是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关注的信任问题,也重新回到经济学的理论视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信任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例如阿罗(K.Arrow)认为,信任是一个社会经济构建和运作的润滑剂和包含交易行为的基本要素。他说:“世界上很多经济落后现象可以通过缺少相互信任来解释”。(注:Arrow,K.,1972,Grifta and Exchanges,in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Vol.I,pp.343~362.)希克斯(F.Hicks)指出:信任是很多经济交易所必需的公共品德(public good)。(注:Hicks,F.,1976,Social Limits to Growth,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pp.78~79.)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内生变量,信任既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和发展水平,同时也取决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程度。因此,一些经济学家,例如阿克洛夫(G.A.Akerlof)(注:Akerlof,G.A.,1970,pp.488~500.)、克瑞普斯和马斯金(D.M.Kreps and E.Maskin)(注:Fudenberg,D.;Kreps,D.M.& Maskin,E.,1990,pp.555~573.)、阿克斯罗德(R.Axelrod)(注:Axelrod,R.,1980,pp.3~25.)等在微观层次上探讨信任的建立、维持与演化机制,分析社会信任水平的动态决定过程。由科尔奈(J.Kornai)与艾克曼(S.Rose-Ackerman)领导的研究小组针对转型国家的信任问题展开了专项研究。在分析方法上,经济学家们使用经济计量分析、历史制度分析、博弈分析、经济实验分析以及数理演绎分析等方法,对信任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一些机构或组织还建立了有关信任的数据库,例如著名的WVS(World Values Survey)和美国的GSS(General Social Survey)等,这些数据库对推动信任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试图对现代经济学研究信任问题的最新进展作一个大致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信任问题的理论蕴涵与实践意义。全文分为三节:第一节着眼于微观层面,主要介绍经济学家们对信任的实质及其建立、维持和深化机制问题的研究;第二节则介绍经济学家们在宏观层面上研究信任问题的最新成果,主要涉及社会总体信任水平的决定因素,以及信任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等;第三节则是在对现代经济学信任问题研究作评价性总结的基础上,着重阐述信任问题研究对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重建信任机制的实践启示。

  一、信任的实质及其建立、维持与演化机制

  在微观层次上,研究信任问题首先必须回答信任是如何建立、维持与演化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新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博弈论、行为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等学科理论逐渐融入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信任的建立、维持及其演化机制问题开始成为经济学家研究信任问题的焦点之一。然而,这里涉及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即信任的实质是什么。对信任实质的不同理解将直接决定关于信任的建立、维持及演化机制的研究的不同角度或不同取向。

  关于信任的实质,在西方社会科学界,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人类文化学等不同学科的研究者有不同的理解,至今仍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注:不同的学科对信任有不同的定义,同时信任机制有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的条件下,各种信任机制的作用条件、范围和效力是不同的。因此,在研究之前,对信任给出了一个具体明确的定义是必要的。本文所谓的信任是指行为主体在交往中恪守承诺,并相信他人也恪守承诺。)但大体而言,学者们是从三个不同的思维视角来界定信任或把握信任的实质的。(注:持第一类观点的学者主要有Deutsch(1958)、Rotter(1980)、Wrightsman(1991);持第二类观点的学者主要有Luhmann(1979\1984)、Barber(1983)、Fukuyama(1995);持第三类观点的学者主要有Lewis and Weigert(1985)、Whitley(1991)。)

  其一,从心理学范式出发,将信任理解为个体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心理反应或形成的心理特质,理解为由情境刺激决定的个体心理和行为。这种思维视角不考虑社会环境的因素,而只是专注于信任的认知内容成行为表现。

  其二,从社会学范式出发,将信任理解为社会制度(法律和法规等)和文化规范(道德和习俗等)的产物,理解为与社会结构和文化规范紧密相关的社会现象。从这个思维视角看,人之所以守信并相信他人,是因为社会法律制度以及倡导诚信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已经内化为人的自觉行动:人之所以讲信任,是因为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文化规范的制约,而不敢作出违背信任的行为;人之所以信任他人,是因为相信这些社会机制的有效性。

  其三,如果说前两种思维视角偏执于主体(个人)与客体(社会环境)两端,那么,第三种思维视角则着眼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本身:把信任理解为一种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理解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一种人际态度。从这种思维视角看,个体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与他人进行着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信任固然与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人的社会心理反应及心理特质有关,但是,作为客体的社会环境,不仅直接影响甚至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主体的信任状态,同时它又是主体之间社会互动的产物。

  在经济学的理论视野中,经济学家们基本上都是从社会系统的思维视角出发来把握信任问题的。当然,尽管思维视角基本相同,但经济学家们对信任的理解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其分歧点在于,信任是否涉及经济交易(一种社会关系)中的理性算计。众所周知,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假定是,人是自利和理性的。这也意味着,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人总是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谋取自己的利益。(注:Williamson,Oliver E.,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New York:Free Press.)在现实的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从而获得额外的收益;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则可能因此而遭受损失,至少是增加监督对方的交易成本。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存在声誉受损、道德约束、第三方强制执行机制(主要包括政府、司法体系和行业协会)等约束条件,交易双方的成本与收益就有可能被改变,这使得当事人诚实地履行事前承诺比食言更加有利可图。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信任不能超出自我利益的算计,否则,就是盲目的、无条件的信任,而盲目的、无条件的信任使得行为主体难以在市场中生存。(注:Williamson,Oliver E.,1993,The Mechanisms of Governanc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如此说来,信任是经济人在面临一系列约束条件的前提下,经过理性算计之后的一种行为选择。这样的信任是被动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但是,这里似乎存在一个悖论:既是信任,就无需防范机制;既需防范,正说明缺乏信任。因此,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纯经济学意义上的狭义的利益得失计算不能解释信任。一方面,人类不仅仅具有自利的天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同时也具有诚实、恪守诺言的品质。在互惠、责任、自我约束和传统文化等基础上,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信任他人已经内化为一种天性,相互合作已经被社会化了,因此,在经济交往中并不需要成本利益上的计算或外在约束去确保可信性。另一方面,虽然正式的防范机制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抑制不讲信用的行为,但也可能会激发出一些对付防范措施、更严重的不讲信用的行为和进一步的正式防范机制。而且,“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防范措施本身需要耗费大量资源,其结果必然扭曲资源配置。

  我们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各有其局限性或片面性,它们应该是互为补充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刘易斯(J.D.Lewis)和威格特(A.Weigert)等人的观点。他们把信任理解为一种人际态度,是由人际关系的理性分析和非理性情感共同决定的。在他们看来,理性和情感是构成人际信任中的两个重要维度。相应地,认知性信任(cognitive trust,基于对他人的可信程度的理性考察而产生的信任)和情感性信任(emotional trust,基于强烈的情感联系而产生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两种信任类型,二者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的信任。而且,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都是以认知性信任而不是情感性信任为基础的。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信任的建立、维持及其演化机制的研究,恰好体现了理性和情感两个维度:博弈论与新制度经济学更多的是着眼于信任的理性维度,而行为经济学则倾向于信任的非理性的情感维度。

  在博弈论的理论文献中,与信任有关的研究主要包括导致博弈合作均衡的无名氏定理的证明和扩展、声誉机制的形成、合作机制的演进等几个方面。列维奇和邦克(R.J.Lewicki & B.B.Bunker)(注:Lewicki,R.J.& Bunker,B.B.,1995,pp.133~174.)提出了一个信任关系形成与演化的三阶段模型:在第一阶段,交易各方基于约束条件对惩罚和回报进行计算;第二阶段则以第一阶段获得的知识(经验)为依据而采取相应的信任或不信任策略;第三阶段便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与信任关系。这种信任是如此的默契,以至于即使脱离强制约束条件也可以存续。巴尼和汉森(J.B.Barney & M.H.Hansen)(注:Barney,J.B.& Hansen,M.H.,1994,pp.175~190.)进一步指出,在长期的演化中,这种稳定的信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内化在组织、制度和文化之中,最终通过影响个人的行为而形成一种社会普遍的信用价值观和信用文化。在重复博弈中,影响人们策略选择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支付函数(payoff function),这主要取决于博弈规则,例如法律和制度;二是当事人的偏好(personal preference),例如当事人对将来的重视程度、耐心等;三是信息结构(informationstructure),即双方所知道的有关对方行动的信息。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约束条件下,不同的个体会选择不同的行为策略。克瑞普斯(D.M.Kreps)(注:Cho & Kreps,1986,pp.179~221.)、张维迎(注:张维迎,2003。)等人认为,在重复博弈模型中,人们追求长期利益会导致相互之间的信任。

  在长期博弈过程中,如果当背叛的行为发生时,交易双方可以用一定的双边惩罚机制惩罚背叛者,如果这种惩罚真实可信,那么就可以在交易双方之间建立起一种长期的双边信任关系。对于复杂的交易与合作行为的信任问题,只依靠双边机制来维持信用的成本很高,有时甚至根本无法形成信用机制,从而导致交易瓦解。一种可以保证复杂的多边信任关系得以建立的组织就是俱乐部制度。俱乐部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成员间的经常交往可以保持信息的高度流通,从而大幅度减少交易的信息不对称。尽管它对其成员没有强制的约束,但是一旦成员的背叛行为被发现,这一制度将使俱乐部所有成员迅速知晓这种行为而将其排除在整个俱乐部之外。福山(Fukuyama)在论及社会信用时特别强调,这种俱乐部形式的交流沟通对于保证社会成员的彼此信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制度作为行为规则,是一种引导人们行动的手段,它通常要排除一些行为并限制可能的反应,使他人的行为变得更具有预见性,从而在人们之间建立起信任,并减少了人们的信息搜寻成本。可见,信任机制的演进和扩展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组织和制度。

  基于亲缘的信任关系是最为基本的信任关系。普特南(N.Putnam,1993、1995)和福山(1995)等社会学家的研究也表明,基于亲缘的信任关系决定了现代社会的工业组织。如华人企业和意大利南部的企业都拥有深刻的家族痕迹,而且规模都较小。费孝通(注:费孝通,1947。)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传统的人际信任关系如同一个同心圆,圆心是自己,最里层是最为紧密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然后以亲缘关系的远近依次向外扩展。这种信任关系所形成的“差序格局”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其他组织结构和制度的基础。互惠(reciprocity)基础上的信任也是人类最为基本的信用关系之一。例如,在原始社会,个体抗争自然和生存的能力显然远远低于群体。因此个体共同狩猎和生活是对各方都有好处的。由于专业化分工带来的好处是互惠的,即每个人都能提高劳动产出,因此市场与贸易是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一种建立在互惠信用基础上的组织形式。

  在乡村社会中,人际信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乡间的“闲言碎语”(gossip)和乡邻关系的长期稳定。现代社会作为一种匿名社会,打破了传统社会组织构架,人口的高度流动和商业关系的全球化以及越来越复杂的交易方式的发明使得传统社会的人际信任保障机制面临许多困境。取而代之的是专家系统、正式制度和司法系统。专家系统的关键作用是披露关于交易者及其交易物品的相关信息,专家系统赖以维持的基础就是其自身的信任。如果专家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出现了不公正,那么整个社会的信任水平将会下降。正式制度和司法体系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强制性地改变博弈的预期收益,从而形成稳定的纳什合作均衡。

  近10年来,行为经济学在信任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大批成果。行为经济学采用抽样调查、人工模拟试验和计算机模拟试验的方法,通过设计不同的情景模式和约束条件,分析在信任的建立、维持和演化过程中影响人们策略选择的关键因素。在信任的动机方面,杜温伯格和尼日(M.Dufwenberg & U.Gneezy)(注:Dufwenberg,M.& Gneezy,U.,2000,pp.163~182.)采用实验的方法,探讨了信任过程中的利他主义(altruism),认为利他主义在信任的建立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夏纪军等人(注:夏纪军、张来武、雷明,2003。)更进一步地将信任过程中个人偏好分为自利性、利他性和互利性,并认为在完全理性自利的框架下不存在信任,只有那些具有较高利他性和互利性倾向的人才具有可信性;波奈特和济科豪瑟(I.Bohnet & R.Zeckhauser)(注:Bohnet,I.& Zeckhauser,R.,2004,pp.467~484.)则认为信任是一种风险行为(risky bet),因此信任决定应该有额外的风险溢价来弥补信任背叛(trust betrayal)带来的损失;巴肯、克洛森和戴维斯(N.R.Buchan,R.T.A.Croson & R.M.Dawes)(注:Buchan,N.R;Croson,R.T.A.& Dawes,R.M.,2002,pp.168~206.)用实验的方法,探讨了间接互惠(indirect reciprocity)、因果报应(karma)和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认为在一个普遍相信因果报应的社会中,信任水平是相对较高,而且间接互惠会对直接互惠产生替代作用。巴肯等人在不同的国家(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对上述结论进行了验证;万尼克和史朗宁(J.Engle-Warnick and R.L.Slonim)(注:Engle-Warnick,J.& Slonim,R.L.,2004,pp.553~573.)用实验的方法探讨了重复信任博弈中的演化策略问题,认为经验、对未来的态度、制度等因素对重复信任博弈中的策略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史密斯等人(V.L.Smith)(注:Smith,V.L.,2003.)等人验证了信任博弈中的聚类现象(clustering phenomena),认为聚类和重复博弈一样可以产生持续合作。

  二、社会总体信任水平及其增长效应

  在宏观层次上,经济学家们对信任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首先,社会总体的信任水平是如何决定的?这实际上就是要解释,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社会总体信任水平方面为什么存在较大差异;其次,信任如何促进经济增长?或者说,信任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是什么?

  关于社会总体信任水平问题,经济学家们主要是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不同国家影响社会总体信任水平的关键因素,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南柯和科菲(S.Knack & P.Keefer)(注:Knack,S.& Keefer,P.,1997,pp.1251~1288.)使用了WVS(World Values Survey)关于29个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资本的调查数据和Reader's digest的调查数据,(注:As reported in the Economist,June 22,1996.)对有关变量作了多方面的计量回归分析;同时作者通过控制解释变量的不同组合来检验和比较各种回归分析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决定信任和民间合作的重要因素。在这些市场经济国家,信任和民间合作与经济绩效有很强的联系,正式制度能较好地保护产权和合同的国家,以及种族差异较小的国家,往往具有较高的社会信任和合作水平。莱塞尔、鲁索和史提夫斯(M.Raiser,A.Rousso and F.Steves)(注:Raiser,M.;Rousso,A.& Steves,F.,2003.)依据26个转型国家的调查数据,通过计量回归的方法来分析转型国家信任水平的决定因素。他们认为,当企业对第三方通过法律体系执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较高自信的时候,公司之间的信任程度也比较高;对于公司之间的信任,法院的公正性和诚实性比法院有效执行的能力更加重要;基于个人联系和商业协会而形成的网络推动了信任的发展,而基于企业内部人和政府代理人的网络,却并不能推动信任的发展;对于公司之间的信任而言,国家层次的影响比公司之间的影响更加重要。阿莱西那和费拉拉(A.F.Alesina and E.La Ferrara)(注:Alesina,A.F.& La Ferrara,E.,2000.)用美国1987~1997年的GSS(General Social Survey)数据,采用计量分析方法探讨了美国社会信任水平的决定因素,认为决定美国人际信任水平的因素主要有:(1)个体特征,包括教育、收入和最近的不幸经历;(2)一些传统上被歧视的群体,如妇女和少数民族,特别是黑人,信任水平较低;(3)个人所属社区的异质性(注:关于异质性 (heterogeneity),作者使用了ginicoefficient、race fragmentation and ethnic fragmentation三个指标来衡量一个社区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比较而言,人们之间的信任水平在异质性较高的社区是较低的。卡彭特、丹尼瑞和高桥(J.Carpenter,A.Daniere and L.Takahashi)(注:Carpenter,J.;Daniere,A.& Takahashi,L.,2004,pp.533~551.)对东南亚城市贫民区的调查显示,就个体而言,信任与合作会随着性别、教育、年龄、家庭规模、居住年限、心理因素等的不同而变化,同时个人的行为还与其所居住社区的各种因素有关,如社区的同质性(community homo-geneity)、邻里关系等等。

  科尔奈(注:2001年由J.Kornai与S.Rose-Ackerma牵头,联合了来自各个学科和世界17个国家的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世界银行等等),组成了一个研究小组(Collegium Budapest Project on Trust andHonesty in Transition Economies),研究前苏联和东欧转型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的信任缺失问题。)(2001、2004)指出,东欧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证研究表明,如果国家不能有效保障商业合同的履行,黑手党和犯罪行为的滋生就无法避免。他强调,以法治为基础的良好的政府治理不仅是构建企业间信任关系的重要社会机制,更是构建值得信任的国家的制度基础。张维迎和柯荣住(2003)对中国各省之间的信任水平的差异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交易发达程度、人们之间的交易便利性程度、教育水平、人口中官员的数量等因素对社会信任水平有重要影响,可以解释中国各省信任水平的差异。他们认为,足够稳定的产权制度、有效的交易设施和信息传递系统、规范的政府行为、更为开放的竞争政策和鼓励私人的自由签约活动对于恢复中国的信任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萨克和南柯(P.J.Zak and S.Knack)(注:Zak,P.J.& Knack,Stephen,2001,pp.295~321.)认为,交易过程中的信任水平取决于交易发生时的社会、经济和制度环境。他们的分析也表明,一个社会的异质性越大,正式机构越弱,对于欺骗的社会惩罚越是无效率,那么这个社会的信任水平也就越低。

  从上面有关信任水平决定因素分析的文献中,我们看到,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和文化背景下,信任水平的决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差别,但是,有一些因素对所有国家的信任水平都是十分重要的。例如,社会的异质性、产权的保护、政府等社会机构的公正性等等。

  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较高的信任水平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社会组织的运行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但是,信任究竟如何促进经济增长却是近年来经济学家有关信任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福山(1995)认为,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乃是文化对经济的影响途径和表现形式,它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经济效率。而影响的机理在于,信任直接影响了一个社会的经济实体的规模、组织方式、交易范围和交易形式,以及社会中非直接生产性寻利活动的规模和强度。同时,按照这些经济表现,福山把文化或社会分成高信任度和低信任度。在高信任度的社会或文化中,自发性的社会交往较多,中间层的社团丰富而又多样化。它无需借助于政府力量,就可以由民间自动发展出强大而向心力强的大规模组织;而在低信任的社会中,人们的自发性社交能力很弱,如果离开强有力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府,民间往往不能发展出有效率的大规模组织,这也就限制了私营经济的发展。

  南柯和科菲认为,经济活动本身需要信任才能够完成;高信任的社会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高信任的社会可以直接通过鼓励投资,加快物质资本积累,获得较高的人力资本积累收益,有利于企业家的创新,降低政府的执政成本等方式提高一国的经济绩效。文章最后通过计量分析表明,信任和民间合作与经济绩效有很强的联系,如果信任提升1个标准差,就会带来超过0.5个标准差的经济增长。萨克和南柯构建了一个异质代理的一般均衡增长模型(a general equilibrium heterogeneous agent growth model),模型的结果表明,在一些国家可能存在“低信任贫困陷阱”(low-trust poverty trap)。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社会的信任水平很低,那么储蓄将不足以维持一个持续为正的经济增长,而“低信任贫困陷阱”常常发生在正式和非正式机构对欺诈惩罚较弱的社会。接下来,文章使用数理推导的方法考察了投资与信任之间关系,并根据模型求解出了最优投资(optimal investment)。分析结果表明,差异性较大的社会,信任水平较低,投资也较低。然后,文章使用WVS的数据对模型有关变量作了计量回归分析,发现实际的测试结果强有力地支持了模型给出的结论。也就是说,信任和增长之间存在着很强的正相关性。张维迎和柯荣住(2003)对中国跨省信任水平的分析表明,信任与企业规模、企业规模的分布、企业的效率、FDI流向等因素有重要联系,因此,信任对于中国各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具有重要影响。

  有关信任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尽管是信任研究的热门课题,但是我们可以发现,这些研究的方法仍然过于简单,结论过于牵强。对于信任影响一个国家经济绩效的机制这一核心问题,仍然没有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因此,信任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仍然会是信任研究的热门问题。

  三、信任问题研究的理论蕴涵与实践启示

  信任问题本身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问题,不同的学科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目的,在不同的理论视野中运用不同的理论范式对信任问题展开研究,并且,这些研究越来越呈现出交叉融合的趋势。在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中,经济学家们越来越重视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在与这些相关理论的视野融合中去探讨信任的形成机理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方面,现代经济学对信任问题的研究突破了传统分析的局限性,努力将信任作为一种内生化的社会资本,使得对经济发展动因的解释跳出了传统的土地、劳动、资本和技术的藩篱,拓展了经济学的理论视野。(注:由杰拉尔德·迈耶(G.M.Meier)主编,尼古拉斯·斯特恩(N·Stern)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E.Stiglitz)等20多位世界著名经济学家参与编辑的《发展经济学前沿:未来展望》中认为,以信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资本是继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后发展经济学研究的新方向。)另一方面,经济学家们开始认识到,信任(人际网络)与价格(市场)和权威(国家)一起,共同构成了保障社会有效运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三大机制。这样,在经济学(包括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中,微观层面上的个体理性、个体行为和个人利益,与宏观层面上的社会理性、集体选择和社会利益实现理论上的统一,便有了一条逻辑通道;现代经济学理论也就不必偏执于市场或政府,不再面对市场失效和政府失效而漂浮不定和无所适从。因为在价格(市场)与权威(国家)两极之间,还存在着化解冲突和促成合作的信任(人际网络)机制。

  当然,尽管经济学家们作出了诸多努力,但要把信任真正地内生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最紧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上的信任度量问题。

  美国传教士史密斯(A.H.Smith)的《中国人的性格》、韦伯的《儒教与道教》、高伟定(G.Redding)的《中国资本主义精神》以及福山的《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都把中国社会归为低信任社会,绝大部分的华人学者不同意他们对中国社会信任水平的判断。诚信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中国古代商业的构建基础。新中国建立之初,社会总体信任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其后的“文化大革命”批判或者否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很多合理内容,破坏了中国原有的信任机制及其道德基础,(注:郑也夫,2003。)使得社会信任水平大大降低。改革开放以来,在“文化大革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任机制和道德观念,明显不能适应其后建立的市场经济体系,而新的信任机制和道德观念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些企业、个人甚至地方政府,只要发现有监管或者法律漏洞,就会不顾一切后果铤而走险,挑战现有的法律体系和道德标准。中国社会的总体信任水平严重滑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转型国家,在经济制度转型过程中,同时也面临着社会信任机制重构,提高社会总体信任水平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其实就是政府权威逐渐缩小而个人自由度逐渐扩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化解冲突和促成合作的信任机制不能健康成长起来,必然增大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增大经济活动的摩擦系数,从而耗费资源,扭曲资源配置,阻碍经济发展。因此,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既为我们探讨个体的信任行为和社会的信任机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试验场,同时也在实践上呼唤我们深入研究转型过程中信任的形成机制及其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

作者介绍:叶初升,男,1963年生,博士,,武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430072; 孙永平,男,1977年生,硕士,武汉大学商务院,430072

中图分类号F09人类的经济活动本身内在地蕴涵着两种基本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既有相互合作,又存在彼此冲突。为了有效地化解冲突并促成合作,以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人类在长期的进化博弈中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

中图分类号F09人类的经济活动本身内在地蕴涵着两种基本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既有相互合作,又存在彼此冲突。为了有效地化解冲突并促成合作,以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人类在长期的进化博弈中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

中图分类号F09人类的经济活动本身内在地蕴涵着两种基本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既有相互合作,又存在彼此冲突。为了有效地化解冲突并促成合作,以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人类在长期的进化博弈中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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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9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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