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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银行业股东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3-10-01 22:03
  <正>1960年代香港地区银行爆发了亚洲第一次银行危机,其主要根源是股东监管的缺失。1964年10月,香港本地政府通过了《银行业条例》,实行"三级牌照"框架下的银行牌照准入制度,即将广义的银行分为三类:持牌银行(licensed banks)、有限制牌照银行(restricted license banks)及接受存款公司(deposit-taking companies),提高对银行股东的资质要求。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香港特区政府授权香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香港地区实施股东监管的主要经验
    (一) 进门关严格, 坚持合规为先
    (二) 股东行为受限, 无理由否决机制
    (三) 处罚严苛, 违规就要坐牢
    (四) 法条灵活性和前瞻性强
二、启示和借鉴
    (一) 强化全周期股东治理机制建设, 建立合规防火墙
    (二) 规范银行大股东行为, 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三) 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股东风险治理长效机制



本文编号:384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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