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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之构建

发布时间:2016-10-27 15:24

  本文关键词: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  要: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线索少、案件发现难、案件查办难”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也对侦查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侦查信息化是职务犯罪侦查的必然方向,重视情报信息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情报信息机制,构建信息引导侦查的办案模式,才是拓展案源线索,提高决策水平,发现犯罪,惩治犯罪,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职务犯罪;侦查模式;信息引导侦查;信息

  一、引言

  信息化社会中,职务犯罪更趋于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反侦查意识和手段也愈加高明,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若还因循旧的办案观念,采用旧的侦查模式,沿用旧的设备和技术,势必无法应对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活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必须实现侦查信息化,此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我国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和非常严峻的挑战。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提出把加强侦查信息工作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基础建设的重点,并提出了建立涉案信息快速查询通道、逐步建立门类齐全、内容准确、检索便利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数据库、探索信息引导侦查机制等具体要求。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建立,将使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大侦查力度,提高侦查效能,将是侦查部门积极应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挑战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一个巨大变革。

  二、信息引导侦查是职务犯罪侦查的发展方向

  (一)传统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困境

  传统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是由供到证式,即先锁定犯罪嫌疑人,之后通过讯问获取口供,再行调取证据。此种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容易造成冤假错案。由于人的记忆容易发生遗漏和偏差,依赖口供来侦查破案,极易导致侦查过程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发生冤假错案的几率很高。二是无法应对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发展态势。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广泛的人脉关系,对职务犯罪的侦办模式越来越熟悉,反侦查能力强。犯罪嫌疑人凭借自身的心理素质,并依仗“保护伞”的保护和关照,越来越容易对付侦查机关的侦查和讯问。三是耗费大、效率低。传统的办案模式在侦办案件时往往都是个案进行,加之当前职务犯罪在时间及空间上跨度很大,破案周期不断拉长,投入的人力物力越来越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四是缺乏高效协作机制。传统办案模式下相关单位对办案单位的协作都是短期个案合作,缺乏长效机制,有些单位在配合方面缺乏积极性,导致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不够顺畅。五是法律法规的修改对传统侦查模式造成了冲击。新刑诉法的颁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定,将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使得传统的侦查手段在办案时愈加力不从心。

  (二)公安机关侦查模式之借鉴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积极转变侦查思维,大力推动侦查信息化相关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些省市公安机关率先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警情的情报信息主导侦查新模式。公安机关的各个警种、各个领域、各个层次都在根据自身对侦查信息化的需求,搭建自己的信息化平台,同时,一定区域内的公安机关还针对本地区的办案实际,还研发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将各警种、各层级的公安机关建设的信息化平台整合起来,形成强大的信息数据库和侦查效能。公安机关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具有三大优点:第一是操作简便,系统登陆、资料录入、查询、法律文书制作等操作均非常简便。第二是信息流与业务流有机结合,通过业务流转来完成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业务办理与信息系统集成之间实现了高度的互存互利关系。第三是扩展性好,即现有系统能够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实现功能逐步完善和扩展。

  当然,公安机关在构建信息主导侦查模式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同警种、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信息化平台之间由于缺乏统一标准,相互之间存在接口和数据不兼容现象,要形成大情报格局,必须对原来分散建立的数据库和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整合和集约化改造,这无疑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但是他们的实践依然是检察机关学习和研究的范例。

  (三)信息引导侦查的域外经验

  在侦查信息化建设方面,西方国家走在了我们前面,尤其是在情报部门和队伍建设、情报信息采集和分析研判、特情人员使用等方面都有我们可资借鉴的地方,表现在:

  1、专门设立情报信息管理部门。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情报信息在打击职务犯罪、引导侦查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外侦查情报部门分为集中管理型和分散管理型两种。集中管理型一般在侦查首脑机关设立综合性的情报信息机构,地方各级侦查部门也设立相应的机构。各级情报信息机构在首脑机关的情报信息机构的领导和协调下,建立强大的情报信息系统,实现情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研判,如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分散管理型表现在情报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研判乃至系统建设等工作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如美国,联邦和地方都建有自己的情报系统,联邦有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部等部门建立的情报信息系统;地方有如纽约市警察局等建立的情报信息系统。①

  2、组建专业情报分析队伍。情报分析研判是整个情报工作的核心与枢纽,情报分析和研判的质量则深度依赖于专职情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发达国家不仅在招募情报分析人员时十分注重相关人员的侦查经验、专业条件、心理素质、社会阅历等条件,而且在日常工作中也不断强化情报人员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其情报分析研判能力。

  3、建设共享的情报信息平台。为加大惩处犯罪的力度,提高侦查效率,供中央和地方各级侦查部门沟通情报、共享信息,建设一个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信息网络平台,以此整合和盘活信息资源并形成有效情报,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如英国的情报核心分析系统( ICAS) 、美国国家刑事犯罪信息中心(NCIC)、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等都是各自实施“情报信息主导侦查”的基础信息平台。②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刑事司法服务处,该处目前向全美 19000个执法机构提供刑事司法信息服务。各不同执法部门情报中心之间互相联网,可以进行情报的交换和查询,并严格规定,只有提供了情报的部门,才能享受反馈的情报资料,不提供就不能享受情报技术中心的信息支援。③

  4、注重使用特情人员。情报特情人员通常指受侦查机关指派,潜入调查对象内部进行信息收集等秘密侦查活动的人员,侦查机关合法而谨慎的使用特情人员进行秘密侦查,已经是国际公认的合理侦查手段之一,目前各国不仅在禁毒、反恐等刑事犯罪领域广泛使用特情人员,在职务犯罪侦查领域也有着较为成熟的实践。

  三、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的内涵

  (一)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概念

  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概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各种观点的共同点都是强调以刑事犯罪情报信息为基础和核心,强调情报信息在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强调情报信息引导侦查模式是一种全新的侦查方式;分歧点是各种观点所强调的侧重点不同,有的只强调信息对侦查的作用,有的只强调对犯罪行为的早期预警作用,有的只强调通过情报信息的研判为侦查提供线索和证据等。据此,在深刻研究检察工作特点和职务犯罪侦查规律的基础上,笔者认为,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是指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信息网络知识、技术为载体,以各种情报信息的收集、整合、分析研判和利用为内容,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发现能力、证据收集能力、侦查决策水平、侦查资源使用效率等为目标,强调对职务犯罪打击预防为一体所构建的现代刑事侦查信息化运行方式和工作模式。④

  (二)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特征

  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作为现代刑事侦查信息化运行方式和工作模式,相比传统的侦查模式,有着明显不同:

  1、切入点的特殊性。传统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案件启动的切入点往往是基于公民或单位举报、报案、以案挖案等,案件的启动方式基本是被动式。信息引导侦查模式是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为切入点,侦查部门依托信息围绕人、事、物等要素进行多方位主动侦查,发现侦查线索,查明犯罪事实,案件启动或切入具有主动性。

  2、侦查思维的特殊性。在思维方式上,信息引导侦查模式在信息收集方面具有发散性,在信息分析研判方面主要是运用归纳法,从众多的信息中综合分析出案件线索、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获取证据,从而破案。

  3、侦查方式的特殊性。传统侦查模式是一种单纯的线性方式,基本以举报、控告或者检举揭发为出发点,进而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拟定侦查方案,开展侦查活动。信息引导侦查模式是一种发散式的侦查方式,是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为基础,由面到点的发现案件线索、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再由点到面,获取证据、适时破案,并迅速扩大战果。

  4、侦查范围的特殊性。信息引导侦查模式是以信息技术和信息数据平台为基础,应用大量的信息系统开展专门性的调查工作,触角延伸到传统侦查模式下无法涉足的地域、人员、行业,线索发现的面更宽广,侦查信息的获取更丰富和便捷,证据的调取和固定更迅速。

  5、侦查成本更低。信息引导侦查模式改变了传统侦查模式下办案依靠人海战术、高投入、低效率的办案模式,减少了人力的投入和财力的消耗,很大程度上能够缓解检力紧张、案多人少的压力,成为进一步发展案件规模的新的增长点。

  四、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构建

  (一)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现实实践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于侦查信息化和信息引导侦查的重要性愈加重视,但对如何结合自身工作规律构建信息引导侦查的办案模式缺乏统一的认识,对缺乏对公安机关成功经验的借鉴与衔接。当前检察机关在侦查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构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1、思想上重视不够。办案人员因循旧的办案模式,对信息在侦查上的作用认识不足,在思想上还没有深刻认识到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重要性。2、硬件和软件配备不足。侦查部门内部硬件设备和软件技术方面配备不足,人才储备不足,缺乏对侦查人员的技术培训,无法支撑侦查信息化工作的开展。3、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划。目前很多地方的基层检察机关都在根据自己的办案需要进行侦查信息化建设,尝试构建信息引导侦查的办案模式,但由于这些尝试都是在基层进行的,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导致各地建设标准不统一,信息无法交流和共享,严重制约了侦查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二)构建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总目标

  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构建应当树立“大检察,大信息”的理念,建立起高起点、标准统一、适合职务犯罪侦查的信息引导侦查机制,实现全国检察机关“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整体布局,把侦查信息工作贯穿于职务犯罪侦查的全过程。⑤做到:

  1、实现信息引导指挥决策。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最核心的内容是侦查指挥决策,这直接关系到案件查办的广度和深度,要做到决策正确、指挥得当,必须要有高质量的信息源和科学的信息分析研判,以及将研判后的信息转化为决策依据的科学的工作流程和相应制度保障。

  2、实现信息引导案件初查。在信息引导侦查模式下,除了传统的通过举报和纪委、公安移送等途径发现案源,案件线索的来源应更加丰富和多样,通过信息数据平台中信息的碰撞以及对相关信息的挖掘和分析研判,筛选成案线索。

  3、实现信息引导侦查取证。要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向一线办案人员开放,为办案人员进行讯问和调查取证提供便利。信息研判人员对于掌握的有价值信息应及时向办案人员发布,确保信息用于最佳办案时机。

  4、实现信息引导抓捕和追逃。应当摈弃传统的以蹲点守候为主的抓捕和追逃模式,充分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利用技术定位、网上缉控等新方式,实现嫌犯资料共享、快速检索比对、自动报警、全天候大范围监控,助力抓捕和追逃工作。

  (三)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实现路径

  1、建立侦查信息工作机构

  目前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构建明显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缺少与之配套的较完备的组织体系来保障和实施。因此,有必要通过设置专业的机构来构建科学合理的情报信息综合收集、传输、分析、研判数据库和平台,为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情报收集与分析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侦查信息工作机构的建立要立足于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内部组织架构的设置,同时要注重情报信息工作自身的规律。笔者认为可在各级侦查指挥中心内设置情报信息工作机构,该机构由检察长或指挥中心负责人领导,强化横向和纵向部门的联系和协作。该侦查信息工作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职能:(1)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信息工作机构的领导下为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负责信息服务、设备采购、维护和系统开发、网络应用推广和普及。(2)负责与政府部门及其它机构的沟通和协调,逐步将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和执法信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等信息接入侦查信息数据库,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内容丰富、便于检索和分析比对、信息交换和交流顺畅的信息库。(3)负责信息技术人员的招录和任职培训,负责侦查人员信息技术技能的培训,提升侦查部门利用信息、以信息引导侦查的作战能力。(4)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方面的政策、规范,就如何在保护公民和有关机构隐私的前提下如何最大限度的提升检察机关侦查信息收集和利用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相关立法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

  2、培养专业化信息情报队伍

  目前,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级检察机关都缺乏高层次的信息技术人才。因此检察机关应制定相应的信息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引进和培养自己的信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信息分析人员,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深造机会,使之能够获得与其他行业如公安机关信息技术人员交流的机会。同时,应强化信息技术人员与一线办案人员的互动,使信息技术人员切实了解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努力为案件侦办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此外,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建立还需要全员参与,让每一名侦查人员都树立强烈的信息意识,善于利用信息、敢于利用信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信息技术人员的支持和配合下,使信息对案件侦办的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

  3、建立信息数据库和侦查信息技术平台

  案源发掘、综合研判、案件拓展都依赖情报信息,必须加快侦查数据库和侦查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侦查信息数据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与各社会协作单位信息共享,建立数据库的连接;二是检察机关内部自己收集、整理和录入数据信息。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侦查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应当两条途径并举,一方面,由各级检察机关出面,与相关单位沟通,通过接入相关单位的数据信息,构建以下几类信息数据库:(1)人员信息类数据库。连通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信息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出入境信息系统、社保部门社保信息系统、法院诉讼档案信息数据库、组织部门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等,建立门类齐全、覆盖面广的人员信息库。(2)单位类数据库。连通工商部门企业信息系统、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等系统,建立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等信息齐全的单位数据库。(3)资产类数据库。包含银行、证券、保险、财税、债券、房产、车辆等资产信息,并以上述信息为依托,建立涉案资产快速记录、检索、查证信息系统。(4)轨迹类数据库。接入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的基站查询和定位等系统、民航订票、进出港信息、宾馆住宿记录信息、旅行社出行记录信息、出入境管理系统,建立涉案对象轨迹快速查询和跟踪定位系统。(5)线索类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由检察机关主导完成,各级检察机关应在全面整合线索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诉、预防、监所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吸纳公安经侦部门案件信息、纪委案件信息、审计部门案件线索信息,形成覆盖面广、较为全面的案件线索信息资源库。

  在建立侦查信息数据库的同时,应开发设计合理、智能化程度较高的适应检察机关自身工作规律的信息技术平台,通过数据信息的搜索、传递、碰撞、比对,揭示隐藏在各类信息内部的案件线索、嫌疑对象的活动规律和作案痕迹。

  4、设立职务犯罪情报信息交流网站

  数字化生存理念的形成以及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正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及工作方式,也改变着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办案模式,互联网正成为各国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寻找线索的绝佳战略阵地。⑥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工作机构应根据新时代年轻人的思维和生活模式,顺势而为,建立情报信息沟通网站或论坛,实时为对腐败犯罪不满的网络用户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该网站或论坛应有别于传统的网上举报系统,侧重与访客的良性互动,了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掌握信息,并将信息纳入侦查信息数据库,并进一步梳理和挖掘信息中反映出的职务犯罪线索,为办案工作提供强大助力。

  5、争取检察机关享有独立的秘密侦查权

  秘密侦查权即侦查机关针对特定案件的侦查对象,暗中搜集犯罪的证据和情报,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一种具有隐密性和强制性的信息获取手段。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秘密侦查措施可分为三类:一是技术类侦查措施;二是诱惑类侦查措施;三是派遣秘密调查人员类侦查措施。⑦秘密侦查手段是国际公认的合理侦查手段,相关规定完全可寻据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对于技术类侦查措施,检察机关只有在查办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时才能使用,且使用时需经过十分严格的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涉及不同系统,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不仅程序复杂、周期长,也极易泄露侦查机密。而使用秘密调查人员进行侦查这一侦查手段现行刑事诉讼法只赋予公安机关,诱惑类侦查措施目前也只有公安机关在侦破毒品案件等方面在使用,检察机关从未涉足。

  日益严峻的职务犯罪斗争形势在呼唤着检察机关的秘密侦查措施,大多数职务犯罪案件都发生在很隐秘的环境下,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如果检察机关能够独立决定并实施技术侦查,可以通过监听、定位、跟踪等手段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发现和固定犯罪证据。此外,在办理区域性、团伙性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时,如能合理使用秘密调查人员打入犯罪人员内部,则能够快速、详尽的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对于案件的侦破极为重要。如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显示廉署每年约有20宗案件需要派出卧底等特情人员。⑧因此,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改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享有独立的秘密侦查权,可以依法独立进行技术性侦查,在查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时可派秘密调查人员进行调查,甚至必要时,可对公职人员进行诱惑侦查。当然,在赋予检察机关秘密侦查权的同时,相应的监督措施也应一并跟进,以防止发生权力滥用的情形。

  五、结语

  检察机关应依托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信息引导侦查的办案模式,此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必然发展方向,它必将而且已经冲击着职务犯罪侦查人员的传统思维方式、侦查理念以及检察机关的侦查资源配置方案等诸多领域。检察机关有必要以侦查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构建为契机,推动侦查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以创造顺应侦查工作科学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 (作者系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毕琳 李晓波 崔鹏 陈超)

  参考文献:

  ①任磊石.国外警方情报信息建设概况.公安研究,2005,(11).

  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2):122.

  ③马忠红.美国禁毒情报机制.中国公安大学学报,2001,(4):32.

  ④游巳春、王亚明.情报信息主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探讨.人民检察,2014,(4):65.

  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2):125.

  ⑥王丽华、金翌昀.职务犯罪侦查情报信息收集与分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10):138.

  ⑦唐磊、赵爱华.论刑事司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社会科学研究,2004,(1).

  ⑧凌德.和香港廉署的卧底面对面.青年参考, 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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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55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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