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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行政人格观的核心特质及启示——行政哲学视角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4-02-26 14:10
  先秦儒家行政人格观的核心特性,表现在其对德性行政人格的追求、及积极型行政人格与消极型行政人格相统一、工具型行政人格与目的型行政人格相并存等维度上。在对德性行政人格的追求上,先秦儒家以德作为行政人格的界分标准,并将"仁"、"中庸"等德目作为德性行政人格的核心内容与根本追求;其在强调德性修养的普遍性的同时也承认德性修养效果的个体性差异,并由此指出了"位"的差异的根源及示范型德性教导的必要性。先秦儒家的行政人格是积极与消极并举的,其中,积极型行政人格表现为主体的自我修养和对社会福祉的增进都应是主动化的,而消极型行政人格,则表现为其在对天命、自然的敬畏与遵从,及对德性规则的践履等过程中或主动、或被动的取舍。在工具与目的并存维度上,先秦儒家知识精英既呈现出对特定行政体系的依附,但同时又呈现出一系列目的性价值追求,突显了工具与目的之间的层级性与辩证性特质。先秦儒家的行政人格观,对于现代行政人格的培育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对德性行政人格的追求
二、积极型行政人格与消极型行政人格相统一
三、工具型行政人格与目的型行政人格并存
四、末尽讨论及现实启示



本文编号:391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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