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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法哲学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发布时间:2023-02-21 10:44
  在其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产生、发展和成熟的同一过程中形成的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对“人”(无产阶级)的法的生存状态的现实关怀,这种关怀在马克思的法律价值观和部门法思想中都有明确体现。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已经受到了来自西方近现代法学(包括后现代法学)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两方面的冲击。西方片面的现代性在法治上表现为把法律上的“人”形式化、抽象化,尽管现代法治在其发展的进程中逐渐认识到实质法治的必要性,并且后现代法学对现代法治的批判也的确切中了现代法治的要害,但是,靠以资本为原则而建构的资本主义社会从根本上来说不可能在人本主义的旗帜下和解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内在冲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由于其倡行泛道德主义、社会本位、权力本位、无讼主义等观念,也不能担当中国法治建构重任。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在社会存在论的基础上对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的颠覆,不仅表明它与西方“人本主义”之间的原则性区别,而且表明它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页数】:172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当代中国法治: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中国化的新课题
第一部分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逻辑演变过程
    一、从学生时代到《莱茵报》被查封时期:新理性主义的法价值观阶段
    二、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过渡阶段
    三、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成熟阶段
    四、小结: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二部分 马克思的法律价值观和部门法思想
    一、马克思法律价值观
        1. 马克思的法律自由观
        2. 马克思的法律平等观
        3. 马克思的法律人权观
    二、马克思的部门法思想
        1. 宪法思想
        2. 刑法思想
        3. 民法思想
        4. 程序法思想
第三部分 西方法学“人本主义”的传统与颠覆
    一、西方人本主义思想的源与流
    二、近代西方法的形而上学的基本内容
        1. 国家主义近代自然法学
        2. 自由主义近代自然法学
        3. 综合的自然法学思想
    三、马克思对近代法哲学“人本主义”思想的颠覆
        1. 批判近代法哲学的理性主义权利观,揭露了近代法权的本质
        2. 批判近代法哲学局限于政治解放的狭隘性,用阶级分析方法揭露资产阶级法权关系的虚伪性
        3. 批判近代法哲学倡导的法权关系的前提,用异化理论破除了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神话学
第四部分 现代性视阈下西方法治的人本缺失与无助的后现代法学
    一、现代西方法学:马克思法哲学思想当代意义的基本视阈
    二、从现代性、现代化和现代性观念的纠葛看现代法治的“人本”缺失
    三、从现代法治的内在矛盾看现代法治的“人”的失落
    四、无助的后现代主义法学
        1. 何谓“后现代主义法学”?
        2. 后现代法学的基本主张
        3. “后现代主义法学”的人本价值评说
第五部分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法治现状
    一、非“人本”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二、中国现代法律制度的产生与流变
    三、当代中国法治现状及其产生原因评析
        1. 当代中国没有形成强大的市民社会,国家和社会一体化程度较高
        2.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权力资本化,权力制约重心错位
        3. 政府主导型法治本身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
    四、当代中国法治的现实出路
第六部分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中国化应当廓清的几个问题
    一、应当避免“以人为本”法治的近代形而上学化理解
    二、应当正确处理法治的“实然”和“应然”问题
    三、应当正确看待“法的阶级性”
    四、应当正确处理“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
    五、应当正确理解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及其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74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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