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有效性及其改善
发布时间:2024-04-09 18:21
中俄战略协作机制具有自身特点和丰富内涵,它以双边机制为核心,以多种国际组织为辅助。双边机制形成了以两国总理年度会晤为核心,以多领域合作机制为组成的周密体系。学术界对国际制度有效性的评估主要有遵约评价和结果导向评价。我们采用后者,选取了中俄两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中投否决票的一致性、中俄双边经贸额的变化、民间互信程度的变化和双方显性冲突的数量变化作为评估指标。分析结果表明,战略协作机制促进了中俄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体现了其有效性。但与中俄两国设定的新时代中俄关系发展目标相比,中俄战略协作机制还存在着不足,表现为过于理想化、约束力不够、政府与民间二元分化和效率降低等。为了应对现实需求,中俄两国有必要对其进行改善:以经济领域为突破点,推动两国经济产业实现分工合作;加强中俄战略协作机制在塑造市场、引导民间经济合作上的作用;提高双方在战略协作关系中的责任标准,逐步建立起奖惩机制;强化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扩大其国际影响。
【文章页数】:17 页
【文章目录】:
一、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形成及其特点
(一)中俄两国建立战略协作机制的过程
(二)中俄战略协作的制度选择
(三)中俄双边战略协作机制的构成
二、国际制度的有效性理论是否适用于中俄战略协作机制
三、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有效性评估
四、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改善
本文编号:394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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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形成及其特点
(一)中俄两国建立战略协作机制的过程
(二)中俄战略协作的制度选择
(三)中俄双边战略协作机制的构成
二、国际制度的有效性理论是否适用于中俄战略协作机制
三、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有效性评估
四、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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