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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哲学其辩证法思想与现实意义(2)

发布时间:2016-09-23 07:04

  本文关键词: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的历史考察,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事实上,老子认为要解决事物的矛盾重要的就是要认识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并从这些规律中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而庄子在这一观点上也是承认矛盾是对立与有差别的,但也相对来说是有限的,事物的矛盾绝对无限上来看,事物已经不存在差别和对立,任何矛盾与对立也将在这种绝对无限中混为一体。可以说,庄子的观念已经将老子的观点否定,追求的是将同一境界的思想推到极致。

  2、发展思想循环论不足

  中国古代的哲学对于运动变化的研究其实早有涉及,古代哲学家们普遍认同事物是变化的,而在进一步的认知中也认知到事物的这种运动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因此,古代哲学家们用“道”“理”等词语来概括这种事物的运动规律,主要认为自然与人类社会都有道和理之分。如上面讲到的《易经》,《易经》中用数与象来表示很多变化的事物。而中国哲学大多有一个一致的倾向,就是承认事物变化的事实,也承认事物变异的根本,一切事物都是在变化中存在的,我们生存在一个变化不息的世界当中。由此看来,很多人说中国古代哲学是一种“变的哲学”这种观点还是有一定根据的。然后,中国古代人们承认事物的变化但不等于就认识到了事物的发展,他们对于事物的运动变化还有两种看法。一方面,人们认为是事物运动变化是在进行着无限的往复循环,而另一方面则是说运动变化也始终是保持上升、更新和发展的过程。第一种支持循环论,是与辩证法完全相背离的,而第二种观点主要秉持的是辩证法的发展观,是符合辩证法思想的。正是由于这样的错误认识,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循环论。

  3、认识论辩证法滞后

  中国古代的哲学辩证法思想在形成一定的方式之前,主要还是依靠概念的分析和语言的陈述,因此古代哲学史上对各种辩证法思想都想要总结出具遗体的认知过程与形式,并以某种直观的语言或者象征性的方式来表现事物的辩证性质。在这样的倾向下,就鲜有哲学家会对自己范畴内的概念解释清楚,因此当时各种各样的辩证法思维都是模糊不清,甚至随意流动的。总之,我国古代的哲学思想辩证法一直表现为求通尚中、求稳防变的状态,一直想要阻止事物的这种矛盾变化,因而表现得十分极端。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哲学辩证法思想利用的是非逻辑思辨的外推方式,但这种方式缺乏明确的规范和逻辑,不仅会混淆不同事物的本质,更可能使得辩证法走向反面。

  四、中国古代哲学辩证法思想的现实意义

  1、为战略思维提供了思想基础

  前面介绍过,在我国春秋时期,有过像《孙子兵法》一样的战略兵家辩证法思想书籍,作为一名著名的哲学家与战略家,孙子留给世人的是一部绝世瑰宝,为我国的军事战略思想提供了思想基础,这也让其成为中国哲学史上的经典。下文就以《孙子兵法》为例,本书中关涉及到的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主要探讨战争的一系列矛盾的对立与统一,以及这种矛盾的转化。正是这种矛盾与转化的研究,充分体现了辩证思想和战略思维之间的转换。这种辩证思维对于中国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世界军事思想领域也得到了极大的赞许。事实上,战略思维是一种事关根本、长远重大的思维,既符合身后的历史感,又有强烈的现实性。因此,能够为我们的战略思维提供基础性指导思想,也是对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不确定因素的一种预见和把握。

  2、对现代管理的思想指导

  说到思想,我国华夏文化光辉的思想就是无为而治,这种思想主要论述管理者如何使用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管理目的。从实践上来看,无为而治的思想理念就是辩证法理论的一种表现,其过程就是辩证法的指导性思想。不仅体现了事物的矛盾统一性,强调了事物的因果性,其尺度把握得非常好,且运用的是刚柔相济的方式,遵循超脱和感化的思想指导来治理天下。事实上,这些思想在现代的管理行为看来,都是无为而治的闭合圈,因此我们说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对现代管理有着重要的思想指导作用。

  3、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

  最后,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中国古代哲学辩证法思维为现代社会带来的现实意义。开篇我们提到,中国古代主张阴阳相接,以成和气。也就是说,阴阳两者需要协调才能生“和”,“和”也就是宇宙的基本原则。“和”不仅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更是我国道德传统的重要规范。“和”的文化传统深深扎根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也出现在每一个国民的实际生活中。而面对逐渐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在新的形势下,弘扬“和”的优良文化传统与道德传统,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人们在处理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时,往往运用的就是古代哲学辩证法思想中的“和”。以妥善的处理形式,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从经济、法律、行政等方式中得到协商和调节,及时合理的处理与反应群众的问题,引导群众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对于维护国家安定团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慧娟.浅析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及其现实意义[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24-27.

  [2] 黄玉兰.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的历史考察[D].湘潭大学,2014.

  [3] 程新新.论毛泽东军事辩证法思想及其当代意义[D].江西师范大学,2011.

  [4] 刘娜.科学发展观的辩证法思想研究[D].山东大学,2013.

  [5] 周树军.毛泽东哲学思想与中国传统哲学[D].东北师范大学,2010.

  [6] 安军.论毛泽东辩证法思想[D].安徽大学,2010.

  [7] 吴显庆.论中国古代的政治辩证法思想[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3: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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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从柏拉图时代到休谟时代,学者们关于集体行动的观察和思考从未间断。其中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对政治学乃至社会学的发展都产生重大影响。书中,奥尔森以“经济人”、“理性人”作为逻辑起点,否定社会学家习以为常的观点,建立自己的集体行动逻辑。而分析奥尔森的集体行动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奥尔森 搭便车 有选择的激励 集体行动

  一、相关概念

  1.1集体行动的相关概念

  1.1.1集体(组织)

  不同学者对“集体”界定不同。一般认为:相对于个人而言,集体是由多个个体组织聚集在一起,为了共同目标、利益而进行的活动。当我们在界定个人与集体的相互关系时,通常是把它理解为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或具体理解为个人与代表整体或社会的某一集团、阶级或国家的关系。文中所指具有共同利益的多个个体集聚起来形成有组织的群体。

  1.1.2行动

  本文借鉴沃特斯对行动的界定,即行动是与一套意义、理由或意图相关的行事过程,对行动的强调意味着个体是社会的能动者,作为主动的行动者,面对种种社会刺激,他们感觉着、思考着、行动着。

  1.1.3集体行动

  集体行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集体行动是指集体所采取的行动,包含突发的集体行为和正式社会运动。狭义的只是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这类有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的组织所采取的促进集体利益的行动。本文将集体行动界定为:为了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的实现,许多个体聚集起来,采取有利于实现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的共同行动。

  1.2“经济人”与“理性人”

  1.2.1“经济人”

  包含三方面的意思:第一,人是“自利性”的个体,经济学家认为社会竞争的幸存者都好像是按照“自利原则”行事的人,而那些不按照自利原则行事的人已经消亡;第二,个人的理性选择导致对幸福最大化的追求;第三,每一个人的自利行为与群体内其他人的自利行为之间的一致性假设。

  1.2.2“理性人”

  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做事之前会“三思而后行”,即行事前后都会时刻以自己的得失、理想目标以及自己的愿望、兴趣等作为衡量标准。换句话说,理性人是指在现有约束条件下,根据某个实践理性或者效用最大化的标准,鉴于自己的信念和愿望,来选择可用、最佳行动方案的人。经济人是理性人的典型代表。但奥尔森认为,理性人并不简单等同于经济人,理性人并不一定像经济人那样完全自利。

  二、核心观点及解读

  在书中,奥尔森围绕一点,即一般认为,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团,均有进一步追求扩大这种集团利益的倾向。提出“搭便车”和有选择的激励机制。

  2.1否定习以为常的观点

  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通常总是试图增进那些共同利益。这一观点至少在涉及经济目标的时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就像个体往往会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努力做些有利的事,而集团是由多个个体组合而成的一个整体,这个整体类似一个“人”,他也会为了自己的集体利益而行事。这种观点在很多学术著作中俯拾皆是。奥尔森认为,组成集团的每个个体是“经济人”,所以,集团中的个人是不会为了集体利益的实现而努力行事,即使知道实现这种集体利益后他能从中获利。如果某一个消费者打算去抵制来自生产者或攻击者方面的垄断或去对立法议员进行游说疏通由他们提出和通过减税的议案,如果这个消费者花费几天时间和支出若干金钱来进行这类活动,他付出了成本,但是得到的收获又有多少呢? 实际上,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的手段,否则,凡是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是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奥尔森认为,在一个集团中,集团的收益是公共的,每个成员都可以分享它,不管他是不是付出成本。只要某种商品的价格下降,购买这种商品的所有消费者都会受益,因此,这就促使集团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想“搭便车”,不劳而获。

  2.2建立核心观点

  2.2.1“搭便车”

  奥尔森在书中将“搭便车”理论发挥的淋漓尽致。他认为,集体利益是集团的公共物品,因而具有非排他性,也就意味着任何集团成员为集体利益作贡献所获得的收益必然由集团中所有的成员共同且均等地分享,而无论他们是否为之付出了成本。这种非排他性就为集体成员“搭便车”预留地盘,提供可能。作为自利的理性人,集团中的每个成员都想不劳而获,都喜欢“搭便车”,这样即使自己不付出,也能照常享受集体收益。同时,自利的理性人的本性驱使每个成员在决定是否参加集体行动前都会权衡一下收益,然后再决定是否参加集体活动或参加时投入多少成本和努力。这样就促成了“搭便车”。可以说,随着集团的增大,成员越来越多,分享收益的人越来越多,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坐享其成、搭便车,这样为实现集体利益而进行活动的个人分享的份儿就越来越小,长此下去,集体利益的实现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那么如何解决“搭便车”问题呢?

  2.2.2解决“搭便车”问题的途径

  在奥尔森看来有三种途径:

  (1)集体成员的不对称。“在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平等的小集团中――即在成员的‘规模’不等或对集体物品的兴趣不等的集团中,集体物品最有可能被提供。因为某个成员对集体物品的兴趣越大,他能获得的集体物品带来的收益的份额就越大,即使他不得不承担全部的成本,他也会提供这种集体物品。”其前提是,集团足够小,如果是大集团,即使成员的‘规模’不等或对集体物品的兴趣不等,也不见得就会有人愿意提供成本或自愿多提供。面对这种情况,奥尔森的办法是把大集团分成若干小集团,即“联盟”集团。可是,“不对称”说的是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称,而非成员数量或规模的不对称;“不对称”虽未消除“搭便车”,但已使它不足以构成对集体行动的威胁,因为个别成员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收益超过了即便让其承担的全部成本。所以,形成了少数“剥削”多数的现象。即便集团行动起来了,“然而,即使在最小的集团里,集体物品的提供一般也不会达到最优水平”。“造成这一低于最优水平的倾向的原因是,一旦集团中的任一个体为自己提供了集体物品,就不可能把集团中的其他成员排除在对这种集体物品的享用之外。另外,一个集团成员从他人那里免费得到的集体物品会进一步降低他自己支付成本来提供那一物品的动力。因此,集团越大,它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会越低于最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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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管子》高度重视管理中的人的因素,这与它对人及其作用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循道思想、人性论、义利观等构成了《管理》人才思想的哲学基础。

  关键词:循道 义利两有 废私立公 以人为本

  在中国古代的诸多典籍中,唯有《管子》一书把对人和人才的重视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在《管子》一书中有大量的关于人和人才管理的论述,这为当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管子》之所以高度重视人的因素,是与它对人及其作用的认识分不开的。《管子》中的循道思想、人性论、义利观等构成了其人才思想的哲学基础。

  一、《管子》中的循道思想

  “道”是《管子》人才思想的本体论依据。“道”在《管子》中有着多重含义,其中之一是指自然和社会运动变化的规律。《管子》重视“天道”,“欲王天下而失天之道,天下不可得而王也。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失天之道,虽立而不安”(《中匡》);“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形势》),可见它对自然规律的肯定。同样,社会变迁也有自身的规律性,“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形势》)。虽然《管子》没有直接提出“规律”的概念,但是通过“顺道”“守常”“守则”等朴素的语言形式,把遵循规律作为管理活动的重要指导思想的含义已经清楚地表达了出来。正是在此思想基础上,《管子》才提出顺应人性的管理理念。人性的自然倾向是“道”在人身上的具体表现,制度与道德都是“道”的具体化,而管理就是循道而行的行为。

  因此,《管子》强调循道定策,即依据客观规律制定政策。在人才管理上,《管子》同样强调因循自然的原则,提倡顺应人性的管理,从而到达“无为而治”的管理境界。“故善者势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如鸟之覆卵,无形无声,而唯见其成”(《禁藏》)。就此《管子》认为:具有价值合理性的遵道而行的管理就是对人的顺应;“善者目之以害,牵之以利。能利害者,财多而过寡矣”(《禁藏》),而对人一味进行制服的思路却绝非“道”之所为,“胜民之为道,非天下之大道也”(《小问》)。

  通过循道而无为,顺应人性、遵从自然的法则,就可以成就事业、达成事功。因此可以说,早于孔子一百多年的管仲才是第一个发现了人的思想家。《管子》在中国思想史上最早提出以人为本的伟大思想。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重人心的向背,二是重人才的得失。“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牧民》),管理必须“令顺民心”,“从民所欲,去民所恶”(《牧民》),管理要重视得人之道,用人之道,营造出重视人才、爱惜人才、培育人才、激励人才、重用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管子》中的人性论

  《管子》人才思想是以对人性的认识作为其逻辑起点的。《管子》首先阐述了它对人性的假设,形成了人性自利的管理逻辑起点,进而提出工具理性的人本管理的管理理念。

  在《管子》看来,人的本性是一种由“道”而自然生成的客观倾向,是自然的产物,所有人都不能完全摆脱这种本性的驱使。《管子》将人的本性概括为一种趋利避害的自利本性,“百姓无宝,以利为首,一上一下,唯利所处”(《侈靡》)。从这个角度来看,人对利益的追逐是合理的,同时也是必然的。而这种逐利欲望又直接推动了人类经济活动的运行,“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切,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切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禁藏》)。既然自利的人性是人类活动的源泉和动力,那么为了满足人的利欲而进行的经济活动也理应得到道义上的肯定。把这种思路运用到人才管理上,《管子》肯定了人性自利的正当性,因此,顺应人性的管理才是统治者制胜的法宝。要实现有效的人才管理,就必须顺应“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形势解》)的人性特点。因此,《管子》的人才管理观是以人性自利为价值前提,以顺应人性为管理原则,并进一步发展出理性的人本管理的管理理念。

  在《管子》看来,人才管理的要则就是要经营人心。一是做到“从民四欲”。《管子》中列举了“从民四欲”的具体要求:百姓厌恶忧苦劳顿,我们就使其安乐;百姓厌恶贫贱,我们就使其经济富足;百姓厌恶动荡,我们就使其生活安定;百姓厌恶没有后代,我们就使其生养,等等。总之,管理要取得好的效果就应该帮助人民满足他们的需要。二是做到“取民有度”。“取民有度”是指管理要“量民力”而行,“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是以臣有杀其君,子有杀其父者矣。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权修》)。由此,《管子》得出了“夫为国之本,得天之时而为经,得人之心而为纪”(《禁藏》)的结论,将其人本管理的核心任务设定为经营人心,并以此作为其基本的管理理念来指导具体的管理活动。

  需要指出的是,《管子》虽然意识到了“人”才是管理的关键之所在,但是它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还局限在经营人心的技术和艺术上,并未能真正达到以人为管理目标的现代管理思想境界。它只是从工具意义上来对“人”进行了价值肯定,所以《管子》的“人本管理”思想只是一种管理手段而非目的。虽然,它也在管理中提出了诸如“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霸言》),或者“远举贤人,慈爱百姓”(《中匡》)的管理思想,也只是为了将人的需要满足作为必要的先期投入或者管理手段而加以肯定的。《管子》在分析人与管理的相互关系时,虽然意识到了管理要以人为对象,但是他们只是工具而不是目的,在这个意义上人与物在本质上并无太大的不同,“治人如治水潦,养人如养六畜,用人如用草木”(《七法》)。那么,管理的最终目标也就不在于为人提供发展的前提,而在于为组织利益的实现提供更好的手段。所以,《管子》的“以人为本”带有明显的工具理性色彩,还远未达到以人为主体的思想境界,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提供了对管理活动中人的因素前所未有的理性思考。

  三、《管子》中的义利观

  在人的行为价值标准上,义与利的矛盾是长期困扰人们的两难选择。先秦时期的各学派都对这一对价值导向和价值标准的问题进行过深入的讨论。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强调“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则把义利问题简化为公利与私利的关系问题,强调“顾小利,则大利之残也”,“私利行而公利灭”。从思想倾向上讲,这两派都是把义与利的关系对立起来而执于一端。《管子》对待义和利的态度与儒法两家有很大的差异。它提出“义利两有”的思想,主张二者的选择可以兼容,二者的矛盾可以调和。

  一方面,如上文所言,《管子》承认人性的自利倾向,承认追求正当利益是人的本性,是人所共有的情结,这是不能抹杀的。“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形势》),因此,民众重视和关心利益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自然;另一方面,这并不排斥《管子》在价值观上重义。“通之以道,畜之以德,亲之以仁,养之以义,报之以惠,结之以信,接之以礼,和之以乐,期之以事,攻之以言,发之以力,威之以诚”(《幼官》)。这告诉我们:为人要讲仁义、讲礼节、讲诚信、讲道德。“明王之务,在于强本事,去无用,然后民可使富;论贤人,用有能,而民可使治;赋税,毋苟于民,待以忠爱,而民可使亲。三者霸王之事。事有本,而仁义其要也”(《五辅》)。贤明的君王,应致力使民众富裕,选拔、任用贤能的人,以忠信和仁爱对待民众。这三方面是成就霸业所要求的,其中“仁义”是最根本的要求。由此可见,《管子》在义和利的问题上,主张不管是个体还是国家都应注重义与利的统一。否则就没有正义与公平可言。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义利两有”论实质上是把人性论和价值观结合在一起进行讨论,是在重利的基础上的重义,是在功利主义导向下的“义利两有”。同时,这种功利主义之中又有浓厚的道德主义的色彩,在注重功利的同时非常重视道德原则的不可违背。

  实际上,义利观一直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层面:其一指道德与利益、精神追求与物质生活的关系;其二,是指公利与私利的关系。先秦法家主要在第二个层面上考虑义利问题。就第二个层面而言,“义利两有”的思想只是一种价值或哲学层面的追求,一旦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两者冲突和矛盾的地方,应该如何选择?《管子》认为道德原则及其规范应该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私利的过分膨胀会不可避免地伤害到公共利益。因此,《管子》在进一步提出了“废私立公”的主张,并把它作为道德评价的标准和对管理活动进行价值判断的依据。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子》把“废私立公”作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者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而且首先是统治者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作为一国之主的君主要首先做出表率。如果他们没有爱民和利民的德性和德行,不能够做到公而无私就不能够完全赢得人民。而为了使“废私立公”的道德评价标准在现实的生活中得到贯彻,《管子》认为要采取法律和道德两方面的措施。它认为道德具有立公去私的作用。它把实行公利的行为或有益于公利的行为看成是道德的行为,“爱民无私曰德”(《正世》),“能予而无取者,天地之配也”(《形势》),可见道德的行为就是公而无私的行为,道德与法律的性质都是公的体现,都是实施“废私立公”的保证。相反,“行私则离公,离公则难用”(《正世》),道德与私是不相容的。这样看来,守法、“爱民无私”、“予而无取”等诸行为都是合乎道德的行为,与此相反的行为都是违背道德的行为,这样《管子》就明确了其善恶的标准:以行公为善,以行私为恶,以公私来作为善恶的标准,以公私作为道德判断的依据。虽然《管子》把“废私立公”作为处理公与私的矛盾的准则,但是它并不一味地否定个人的利益。“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者也”(《任法》),它所反对的只是“用不称其人,家富于其列”(《法禁》)的贪利,和那些“逾节”“自行”而求利的行为。可见《管子》处理公与私、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时,是在不否定个人正当的私利的前提下,提出的“废私立公”的原则导向的。当然《管子》中所言的公利和私利有其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如何解决公与私之间的矛盾,这是人类永恒的难题。《管子》能够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这样的解决办法,这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的。

  我们可以把《管子》的“废私立公”的道德评价标准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以公私来区分善恶,区分道德与不道德。符合公利的经济行为就是合乎道德的,相反就是违反道德的。其次,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管子》主张把前者放在第一位,后者处在从属的地位。个人的利益不能作为道德评价的标准。第三,道德的社会作用在于对公利的维护。最后,在对个人利益的态度上,《管子》并不否认和排除个人的利益,但是个人利益的获得必须在不损害公利的前提之下,以无条件服从公利为前提,这样获得的私利才是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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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自然”是卢梭美学思想中的核心范畴之一,也是卢梭表达现代性批判思想的一个关键概念。“自然”既表现为与上帝相对立的启蒙现代性,也表现为与现代物质世界相对立的审美现代性。“回归自然”的提出即是试图通过赋予自然以精神内容,重新建立人和自然的情感纽带,从而重塑自然在人们心中的灵性形象。

  关键词:卢梭 回归自然 现代性 自然

  “自然”是卢梭美学思想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对于堕落的文明和不自由的社会,卢梭提出了“回归自然”的著名命题,这一命题也是卢梭最受质疑的一个理论主张。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原始主义的倒退,是要人类社会重新退回到茹毛饮血、愚钝蛮荒的前文明时代。很多人因此给卢梭贴上“反人类”的标签。当卢梭把《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根源》送给伏尔泰时,伏尔泰曾回信说:“我收到了你的反人类的新书,谢谢你。在使我们都变得愚蠢的计划上面运用这般聪明伶巧,还是从未有过的事。读尊著,人一心向往四脚走路。”对于卢梭自然美学思想的误读和曲解一直存在。到20世纪初,新人文主义的著名学者白璧德仍然认为,卢梭回到自然的主张是消极遁世的野蛮主义思想,他把浪漫主义称为“卢梭主义”,认为浪漫主义美学在本质上是原始主义的。卢梭拒绝这种曲解,说他从未打算让人“再返回森林去和熊一起生活”。另一种误读认为卢梭“回归自然”的理论是向基督教神学时代的倒退,体现了卢梭对于中世纪教士式贵族制文化的向往。尼采是这一种误读的代表人物。

  一、“nature”在18世纪的涵义

  为了弄清卢梭的自然美学思想,消除一直以来的误读,我们有必要首先对卢梭的“自然”概念进行分析和界定。

  “自然”一词源自拉丁语natura,中古英语解释为事务的内在属性——essential properties of a thing。因此在欧洲语言中,nature一词有指自然界(Nature)和人与事物的本性(nature)这两层含义。

  “自然”这个词语在卢梭生活的18世纪是一个无所不包的神圣的词汇。自然、自然律、自然法、自然神论成为启蒙世纪最热门的时髦词汇。卡尔·贝克尔发现:启蒙思想家砸烂了圣·奥古斯丁的宗教《天城》,只是为了用更时兴的材料重建它。材料之一就是自然。启蒙时代人们普遍对于自然的权威抱有一种天真的信仰。在18世纪的每个哲学家那里,“自然都毫无疑问地占有着通常只是为贵宾保留着的那种地位。”

  关于自然的这些概念和词汇并不是新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人们便在积极意义上使用自然律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用“与自然相一致”来证明奴隶制的合理性;罗马帝国皇帝马尔库斯·奥勒留表达了斯多葛派对于自然的认识:“按照大自然的事物,是没有坏事的。”中世纪最著名的美学家托马斯·阿奎那说:“有理性的生物的身上所分享的永恒法则就叫做自然法”。1但是,无论在古希腊、古罗马、还是在随后的基督教统治时期,自然界的理想形象和人格化理解都笼罩着浓重的神话或神学色彩,“自然”只不过是在现实世界之外与之上的一个概念的世界。17世纪的科学发现改变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消除了自然的神学面纱,因而改变了自然界的理想形象。一直以来让人们感觉神秘、危险的“自然”被人们用科学主义和自然哲学的眼光重新审视。

  特洛尔奇认为,启蒙运动的所有变革都基于一场关于自然理念的革命,新的自然观念使社会生活的变迁方向正当化了,这才是启蒙运动的思想根源,是启蒙运动的实质意义之所在。如果说启蒙运动是一场思想和生活样态的全面革命,那么,启蒙时代最重要的思想革命就是确立了自然之神的地位。洛维特则分析说:启蒙思想实是一场欧洲精神危机的表达,它以历史的自然演化论取代了古代的“天意”说,从而使历史与神性秩序脱离了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自启蒙运动以来,历史哲学-科学迅猛发展的原因。

  二、卢梭美学中的“自然”涵义

  那么,在以号召“回归自然”而著称的卢梭那里,自然又有怎样的含义呢?

  “自然”一词在卢梭的著作中频繁出现,是卢梭表达现代性批判思想的一个关键概念。“自然”在卢梭那里,兼有几种所指,它既可以指称物,也可以指称人,还可以作为形容词表达某种属性或性质。具体说来,卢梭美学思想中的“自然”一词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在最平常的意义上使用,指大自然,即自然环境或自然风光;二、人类的种种自然条件,包含生理器官、心理本能;三、人类的种种天性和自然喜好,和“人为的”、“艺术的”相对立;四、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或自然属性,如天赋平等;五、人类生存或建构社会的原始手段或技能,如手工劳动。尽管卢梭的自然概念所指各异,但它们在各自的语境中都承担着批判现代文明的功能,集中反映了卢梭美学思想中启蒙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的对立统一。在卢梭的著作中,“自然”有时候承担反对基督教神学美学的作用,这时候,它主要表现为与上帝相对立的启蒙现代性;但是更多的时候它承担起对启蒙理性主义美学的弥补,指向现代文明的反面,主要表现为与现代物质世界相对立的审美现代性。

  首先,自然不仅指物质自然,更是指精神自然。在卢梭美学中,“自然”具有启蒙美学的世俗的含义,而且他把艺术所摹仿的世俗生活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向外延伸到乡村,向内深入到人的内心。

  其次,自然与人的关系被分层次厘清。卢梭区分了现实的人和自然的人,现实社会和理想的人类社会。其中,自然的人、自然的人类社会与“自然”一词的内涵相一致;现实的人与现实的人类社会则站在“自然”的反面,是自然的蜕变和堕落。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社会都被排除在自然的概念之外。卢梭认为,是文明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精神联系,使现代人陷入精神危机。他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偏见、权威、需要、先例以及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将扼杀他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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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历史现象与规律,揭示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复杂动态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历史的方法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核心理念,就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透过近代中国百余年历史的变迁,让学生深刻认识中国国情、国史,真正理解和领会中国人民为什么“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但是,由于本课程教学时间短、线索复杂、人物众多,学生的知识背景存在差异、兴趣点也不尽相同,再加上通常是上大课,导致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常常是根据个人喜好关注某些事件或历史人物;对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把握历史逻辑主线却缺乏兴趣,直接影响了本课程的教学效果。

  一、以辩证唯物史观培养学生“历史感”的教学思路

  “历史感”是指主体对某一历史过程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体悟。主体不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把历史看作单一、直线、扁平的过去的史实,而是以一个参与者的角色把过去的史实作为鲜活、丰富、立体的、并且逐步融入当下自我思想之中的历程。本课程教学追求的效果,就是在教学实践中让学生有这样一种逐渐沉淀下的“历史感”,从而真正体会“三个选择”的必然性以及对当下社会的理性认知,站在现在看历史,站在历史看现在,在以史为镜的同时,紧扣时代的脉搏。基于此,本课题以往教学经验、借鉴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拟以七个宏观问题为线索,运用辩证唯物史观理论阐释学生的困惑,同时也体现出本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第一,鸦片战争百余年,如何评判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第二,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理论水平最高的农民起义,但同时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大规模的破坏,如何评判太平天国运动?第三,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三民主义”是无数仁人志士在探索改变中国命运的历史过程中的智慧结晶,但为什么“三民主义”在中国并没有被历史选择?第四,,鸦片战争以来,西学东渐,如何评判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思想界传播的必然性?第五,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什么在中国传播过程中会出现多种偏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曲折探索历程、以及这一历程的意义?第六,国民党在抗日战争中牺牲了许多高级将领,付出了较大的代价抵御日军,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第七,如何看待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到“文化大革命”这一历史阶段中的问题,以及如何理解改革开放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

  二、根据中国近现代史的逻辑主线,结合对学生有影响的当代思潮,设计具体的教学内容

  辩证唯物史观是学生理解历史必然规律,理解“三个选择”,理解当下社会的的钥匙。针对传统教学以“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意义、影响”为教学要素,学生对历史的认识往往只是停留在对纯粹的“过去发生的史实”的单纯记忆而言,如何以辩证唯物史观为桥梁来贯通历史与现实,从而让学生对历史有真正的体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才能切实体现本课程的教学效果。基于此,在教学活动中一方面需要用辩证唯物史观清楚阐释出中国近现代史的逻辑发展脉络,同时需要用历史的眼光评析当下的社会思潮尤其是对当代大学生有一定影响的社会思潮。譬如,从2010年以来在北非和西亚一些国家发生的、以推行西方“民主”、“自由”观念的反政府“阿拉伯之春”运动,到2014年以来上述地区的极端势力突出与反美浪潮此起彼伏的“阿拉伯之冬”;如果结合中国近现代史上西方文化通过不同的方式影响中国文化的变革与转型,但其根本目的是以其价值观、文化观来改变中国历史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再用辩证唯物史观对史实与现实进行评述,就应该能会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运用辨证唯物史观的教学方法与技巧

  单纯讲道理、讲理论,学生往往觉得枯燥,并不喜欢听。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具体的课堂氛围,运用问题式、讨论式、互动式、探究式等不同的教学方法驾驭与引导,正面立说与反面答疑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学生融入教学活动中。其中,问题教学法是阐述辩证唯物史观的主要的教学方法,这要求提的问题、提问题的方式、提问题的时机、氛围等等都要根据不同学生、不同教学境况灵活运用;同时,在学生讨论问题时,教师要善于把握时机与尺度,既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讨论,又要注意学生讨论的问题是否言论过激或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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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的历史考察,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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