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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封建主义两重性的标本 ——查理四世《黄金诏书》

发布时间:2021-08-30 23:50
  在中西学者关于“德意志封建主义”的讨论中,“德意志封建主义的特点”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总体而言,德意志封建主义的特点在于它的“两重性”。这种“两重性”与目前国内学者(如侯树栋)语境中的“两重性”相区别。笔者认为,德意志封建主义的“两重性”是德意志特殊性封建化过程的产物,而这种“特殊性”又与封建化启动之初的德意志独特的社会历史情境紧密相关。在这一过程中,德意志封建关系的建立和封建法的真正实施是由德意志上层贵族而非国王主导的;德意志的封建关系事实上只存在于大贵族与中小贵族之间;国王与大贵族之间的“封建关系”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国王始终未能建立与中小贵族之间的真正的封建关系。秉承着“帝国观念”的德意志国王(或皇帝)与建基于封建地产的德意志贵族(或诸侯)之间权力角逐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德意志封建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德意志封建法的实施过程。作为“神圣罗马帝国”最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件,1356年的查理四世《黄金诏书》集德意志封建法实施与政治发展成果之大成。从这个意义上讲,查理四世《黄金诏书》是德意志封建化的产物——德意志封建主义“两重性”——的独特内涵的表征。通过对德意志封建法这种既不同于法兰...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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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一、德意志封建化与德意志封建法
    (一) 封建化之特质
    (二) 封建法在德意志的初步运用
二、封建法下的德意志封建主义“两重性”的发生与发展
    (一) 封建法的进一步运用与“两重性”的发生
    (二) “两重性”的发展
三、“两重性”的高峰与结果:查理四世《黄金诏书》的出台
    (一) “两重性”的高峰
    (二) “两重性”的结果:查理四世《黄金诏书》的颁布
四、封建主义“两重性”语境中的文本解读:《黄金诏书》的内涵及影响
    (一) 内涵:封建法下的侯权对王权的胜利
    (二) 影响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附录



本文编号:337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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