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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标准——《老子》教与学思想探析

发布时间:2021-08-19 09:14
  《老子》的教学思想并非关于庠序之教,而是拒绝周文的礼乐政教传统,向君主提出政治制度与价值导向的新建议。教与学关联着权力与标准,"教"就上位者言,掌握权力与尺度使人效法;"学"就下位者言,指向标准和价值的认可与接受。《老子》主张,持有权力的统治者不为被统治者订立统一标准,也不以权力推行标准化的价值规约。在"道-万物(君-百姓)"结构中,教的权力执于统治者,无为以行不言之教而有君之玄德,不倚赖名言来定位万物之真;学的标准则归诸万物自身,放弃以礼乐作为"德之则",学法自然而万物各有其德。其理论依据落回"道""德",从道的高度看,基于标准的相对、对反的转化及固化标准的负面效果,主张效仿道法万物之自然;君之德与物之德的双重层次,则为无为和自然的概念提供内部支撑。 

【文章来源】: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 2019,4(01)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教与学概念
二、《老子》之教与学
    (一) 行不言之教——节制权力的名器
    (二) 绝礼乐之学——摒弃礼乐的标准
三、价值标准的省察
    (一) 价值判断标准的相对性
    (二) 对反的相互转化
    (三) 固化标准的负面性
四、无为之教, 自然之学
五、结论:老子教学思想的特色——权力与标准的分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皇极到无极[J]. 王博.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2]“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J]. 王博.  哲学研究. 2018(10)
[3]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道法自然”实义考论[J]. 王中江.  哲学研究. 2010(08)
[4]权力的自我节制:对老子哲学的一种解读[J]. 王博.  哲学研究. 2010(06)
[5]先秦时期“德”观念的起源及其发展[J]. 晁福林.  中国社会科学. 2005(04)



本文编号:335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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