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硕博论文 > 社科硕士论文 >

拐卖妇女罪疑难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10 09:24
  拐卖人口犯罪自古以来便为多发频发类的犯罪,我国也一直采取了高压态势对此类犯罪进行打击。1997年我国新刑法将原来的拐卖人口罪变更为拐卖妇女、儿童罪,体现了对妇女、儿童的关心和保护。这也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刑法中的体现。在当今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基于对人权的保护,研究拐卖妇女罪十分必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拐卖妇女现象愈发高发,手段也愈加隐秘。一些人打着介绍婚姻的幌子,实行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甚至在现实生活中有愈演愈恶劣之势。同时,刑法理论界也对拐卖妇女罪的一些规定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分歧。例如,对“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是否合理?被害人承诺在拐卖妇女罪中的刑法意义是什么?本文将针对几个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典型争议问题展开讨论。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引言,就当前拐卖妇女犯罪的社会背景及出现的问题进行交代;第二章通过对拐卖妇女罪的犯罪客体分析,指出本罪不以违背被害人承诺为必要构成要件,同时对被害人承诺在本罪中的司法功能加以明确;第三章从行为人、女方、男方三方主体对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索财行为的界限加以界定;第四章分析了“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作为拐...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第2章 被害人承诺在拐卖妇女罪中的刑法意义
    2.1 理论界的争议
    2.2 违背被害人意志并不是拐卖妇女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2.2.1 在我国刑法上具有立法例基础
        2.2.2 被害人对本罪的犯罪客体不具有承诺权限
        2.2.3 即使具有被害人承诺,拐卖行为依然具有社会危害性
    2.3 被害人承诺在拐卖妇女罪中对量刑的影响
        2.3.1 对行为人从轻处罚
        2.3.2 对行为人减轻处罚
第3章 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索财行为的判断
    3.1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普通的介绍婚姻索财行为
        3.1.1 行为人主观目的
        3.1.2 行为人索取财物的数量与男方经济状况相符
        3.1.3 对双方是否具备结婚条件的关注
        3.1.4 对婚姻持续性的期待
    3.2 女方在婚姻介绍中的自由决定权
        3.2.1 妇女对择偶对象的自主决定权
        3.2.2 未受到胁迫和重大欺骗
    3.3 男方的主观因素
        3.3.1 男方是基于婚姻自由而与女方结婚
        3.3.2 男方给付财物为完全自愿
第4章 拐卖妇女罪“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之情节认定
    4.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作为加重情节的立法背景
    4.2“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作为加重情节的合理性
        4.2.1 加重情节与数罪并罚的争议
        4.2.2 作为加重情节的合理性分析
    4.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认定
        4.3.1 奸淫被拐卖妇女是否需要违背被拐卖妇女的意愿
        4.3.2“奸淫”的时间
        4.3.3“奸淫”的对象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7223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huoshibiyelunwen/387223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30d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