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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医生说明义务比较考察

发布时间:2017-06-28 03:08

  本文关键词:中韩医生说明义务比较考察,,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当前因医生未尽说明义务,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不畅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出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医生的说明义务是法定义务,中韩两国关于说明义务的主体及相对方、法律性质、内容、说明义务的免除等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和差异。医生说明义务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义务,有必要借鉴韩国的经验,借助判例形式不断丰富其规则体系,以缓解我国医患矛盾紧张之问题。
【作者单位】: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医患关系 医疗风险 说明义务 法定义务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基金项目“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利益冲突法律规制研究”(L1522009)
【分类号】:D931.26;D922.16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目前我国医患关系尖锐,医患纠纷频发,而缓解医患关系的关键点在于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传统的医患关系定位在“以疾病为中心”“医生救死扶伤职责为核心”的不平等关系上,容易产生纠纷和激化矛盾。而现代医患关系定位在“以病人为中心”“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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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9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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