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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国家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立法问题的研究.doc 全文免费在线阅读

发布时间:2017-01-12 10:17

  本文关键词:大陆法系国家涉外继承法律适用法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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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国家涉外继承法律适用法比较研究①向在胜[摘要] 大陆法系国家对涉外继承关系主要采用以客观连结点为主的间接调整方法,在实践中,各国立法以及相关国际公约主要采用住所、惯常居所、国籍和财产所在地等客观因素作为其冲突规范的连结点。在晚近国际国内立法,出现了在继承法律适用中引入有限制的意思自治的趋势。此外,本文还对遗嘱、遗产的转移、清理和分割以及国家对无人继承财产的主张等问题进行了探析。[关键词] 继承遗嘱意思自治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法律适用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外的经验看,国际私法学科首先便是从对涉外继承关系和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着手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只是在此问题上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以后,才进而又扩展到其他民商事领域。但我国目前在涉外继承法领域的研究极为薄弱,我国的相关立法也极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涉外继承法的研究。本文拟对大陆法系国家涉外继承立法进行比较研究,以期抛砖引玉。一、继承的法律适用——客观连结点根据是否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可将大陆法系国家继承法律适用制度区分为单一制和区别制。在单一制下,不管动产和不动产位于何处,均统一适用同一法律作为准据法。采该体制的国家主要有德国、奥地... 内容来自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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