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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继承条款考量

发布时间:2021-05-19 16:09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填补了我国这方面的立法空白。但该法关于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包括同一制和区别制、遗嘱能力的法律选择、重叠性的冲突规范以及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等方面,相应提出四点完善建议。 

【文章来源】:怀化学院学报. 2014,33(0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涉外继承关系法律适用的立法演变
二、《适用法》关于继承关系法律适用规定的不足
    (一) 同一制和区别制的问题
    (二) 遗嘱能力的法律选择问题
    (三) 重叠性冲突规范不利于规避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
    (四) 无人继承遗产法律适用规定存在的不足
三、《适用法》继承关系法律适用的完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陆法系国家涉外继承法律适用法比较研究[J]. 向在胜.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6)
[2]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方法的价值探究[J]. 杜新丽.  政法论坛. 2005(06)

博士论文
[1]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D]. 高璐.中国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19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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