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适用分歧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1-11-16 14:58
本文案例启示: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在侵害权益、欺诈对象、犯罪主体、实施时间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应该是做出虚报注册资本具体决定的人,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处理虚报注册资本罪与相关联犯罪关系时,应按照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处理原则,结合具体欺骗手段综合认定。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14,(04)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适用分歧问题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适用分歧问题探析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的认定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认定
(三)虚报注册资本罪与相关罪名之间的关联
三、本案评析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相关虚报注册资本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D]. 杨慧红.青岛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499113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14,(04)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适用分歧问题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适用分歧问题探析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的认定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认定
(三)虚报注册资本罪与相关罪名之间的关联
三、本案评析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相关虚报注册资本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D]. 杨慧红.青岛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49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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