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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给付救济路径探讨

发布时间:2017-03-29 09:18

  本文关键词:加害给付救济路径探讨,,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在我国违约形态划分中,有这样一种形态:债务人违反应尽的履行义务而给债权人的固有利益造成损害,这就是加害给付。加害给付造成债权人固有利益损害是这一违约形态的特点,在传统民法侵权与违约二元划分体系下,具有违约和侵权的双重特征,因而在这种违约形态的责任承担上引发了争议,在传统民事责任体系下侵权法与合同法有着自己各自的利益保护范围,故而加害给付的救济问题成为其一边际问题而存在。我国在对加害给付的救济路径选择上是借助于责任竞合理论,但在传统的责任竞合理论下,并不能对债权人所受损害进行完整救济。那么责任竞合到底是否适用于加害给付,如何能够对加害给付所造成的债权人损害进行完整救济以及加害给付应该选择怎样的救济路径等问题,都有进行探究的必要。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加害给付制度的概述。主要介绍了加害给付制度源起于德国法上的积极侵害债权理论,对德国产生积极侵害债权理论的背景及该理论发挥的功能进行分析。同时介绍了积极侵害债权理论的发展,在日本和台湾地区称为“不完全给付”理论,在我国大陆则发展成为“加害给付”制度。并对加害给付制度的定义、类型、构成要件及加害给付的制度价值进行分析。第二章探讨了加害给付的请求权基础。首先对加害给付的责任性质进行界定,加害给付所同时具有的侵权和违约的特点导致了在对加害给付请求权基础上的争议。我国通说认为加害给付适用责任竞合的规定,但在民事责任二元划分的体系下,却出现了债权人利益得不到完整保护的问题,且责任竞合也并不完全适用于加害给付。有观点提出加害给付在救济上应当采用责任聚合,但此种方式似乎又偏离了加害给付制度的提出初衷,并且会带来诉累。本文认为,加害给付仍应当按照其制度的设计初衷来选择其请求权基础,即以违约责任的方式对债权人进行保护。并对采用此种方式的正当性进行了分析。首先,选择用违约来对债权人进行保护是简化诉讼的需要,将债权人的利益诉求用一诉的方式“一体化解决”,不仅便利债权人,更是追求效率正义的需要。其次,侵权责任的扩张看似动摇了加害给付制度的存在价值,但并不能替代加害给付的作用,实际上却是拓宽了债权人救济的途径。再次,合同义务的扩张使得原本属于侵权法保护范围的一部分内容可以由合同法加以保护,给加害给付固有利益损害得以违约救济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另我国法律上的一些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仅限于财产损失,对损失做扩张解释,其应当包括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害。并且在违约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下以及加害给付并不违反可预见原则下,对加害给付造成的固有利益进行违约救济具有其正当性。最后,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判例也对违约救济固有利益进行了探索与尝试,我国的司法审判也例外的承认了这一方式。这些都说明,在我国运用违约的手段去解决加害给付债权人的救济问题具有正当性。第三章对我国的加害给付制度进行分析。加害给付制度在我国存在的价值,仍旧是要以违约的方式去解决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而我国立法上和司法上对加害给付的救济存在着不统一的问题。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加害给付制度在救济上到底选择何种路径进行总结。债权人在受到固有利益和履行利益双重损失下,应用违约之诉来救济其所有损失,而在仅有固有利益损害下,赋予债权人选择权择一行使。
【关键词】:加害给付 责任竞合 履行利益 固有利益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
【目录】:
  • 中文摘要5-7
  • Abstract7-11
  • 引言11-14
  • 一、选题与写作背景11
  • 二、研究对象11-12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12-14
  • 第一章 加害给付概述14-23
  • 一、加害给付理论的源起与发展14-17
  • (一)德国法上的积极侵害债权14-16
  • (二)积极侵害债权在日本、台湾地区及我国大陆的本土化16-17
  • 二、加害给付的概念、类型及构成要件17-21
  • (一)加害给付的概念17-18
  • (二)加害给付的类型18-19
  • (三)加害给付的构成要件19-21
  • 三、加害给付的制度价值21-23
  • 第二章 加害给付的请求权基础23-55
  • 一、加害给付责任的界定23-27
  • (一)传统民事责任体系23-26
  • (二)加害给付——违约责任?侵权责任?26-27
  • 二、加害给付责任承担的争议27-35
  • (一)责任竞合与加害给付27-31
  • (二)责任聚合与加害给付31-34
  • (三)本文选择——以违约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34-35
  • 三、以违约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正当性分析35-55
  • (一)简化诉讼的需要35-36
  • (二)侵权责任的扩张不足以冲击加害给付制度的存在——以产品责任为视角36-39
  • (三)合同义务的扩张提供了条件39-48
  • (四)立法与司法实践上的探索与尝试48-55
  • 第三章 我国法上加害给付制度分析55-61
  • 一、我国加害给付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55-58
  • (一)立法上的规定——《合同法》第122条55-57
  • (二)司法实践57-58
  • 二、加害给付在我国的合同法救济之我见58-61
  • (一)加害给付仅造成固有利益受损58
  • (二)加害给付同时造成债权人固有利益和履行利益双重损失58-61
  • 结论61-63
  • 参考文献63-6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张新宝;任鸿雁;;我国产品责任制度:守成与创新[J];北方法学;2012年03期

2 李永军;非财产性损害的契约性救济及其正当性——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二元制体系下的边际案例救济[J];比较法研究;2003年06期

3 侯国跃;殷昭仙;;德国附随义务理论诞生的社会背景[J];法学杂志;2010年11期

4 叶金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解释论框架[J];法学家;2011年05期

5 倪同木;夏万宏;;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以《德国民法典》第253条之修改为中心[J];法学评论;2010年02期

6 王利明;;论产品责任中的损害概念[J];法学;2011年02期

7 韩赤风;;德国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J];人民司法;2007年09期

8 段厚省;;民事诉讼标的与民法请求权之关系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04期

9 陆青;;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J];清华法学;2011年05期

10 尹志强;;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及适用范围[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06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邱雪梅;民事责任体系重构之研究[D];厦门大学;2007年

2 方乐坤;精神利益保护与民事责任体系完善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马振;加害给付责任若干问题研究[D];烟台大学;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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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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