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质契约效力研究
本文关键词:流质契约效力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禁止当事人约定流质契约,我国也不例外。但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民事活动开始越来越重视效率。在担保物权领域,禁止流质契约严重影响了民事主体对效率的需求,限制了商品经济中个体对融资途径的选择。鉴于此,各国(地区)开始反思禁止流质契约的利弊得失问题,有些国家(地区)已经在反思中解禁了流质契约。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当事人约定流质契约,这在借贷关系已从消费性借贷过渡到经营性借贷的背景下,显得尤为不可取。法律总是滞后于鲜活的社会生活,因此在社会背景a绶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我们亟需对传统的法律观点及规定予以重新审视,以适应社会发展之需要6应当把流质契约看作是一般的合同条款,法律不应当预先对其效力做出评判,而应当将其置于合同自由原则之下,由合同法予以调整。换言之,除特殊情形和条件外,本文主张流质契约原则上应有效,一方面确保合同自维护当事人自由意志;另一方面,亦可促进交易效率,同时,有效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期与社会经济发展骈列而行,互推共进。文章结构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首先是对流质契约的概念、构成要件进行阐述,以便我们对流质契约有一个大致的把握。其次简单地介绍了流质禁止的背景、原因,及各国流质禁止的立法模式,进而从根本上厘清流质禁愈的渊源。第二部分介绍了流质契约开禁的价值抉择与必要性。主要从价值层面来分析解禁流质的原因,以及从法律体系自身来论证解禁流质的必要性。第兰部分是通过与现行的流质制度进行比较,来阐述承认流质契约效力的优越性。主要是通过成本模型、风险分担等方面来肯定承认流质契约效力所具有的前瞻性第四邰分是在承认流质契约效力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适度开禁。主要是针对流质契约的立法方案、公示制度、双方权利义务设定等方面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建议。最后一部分是结语。
【关键词】:流质契约 效力认定 解禁原因 立法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
【目录】:
- 中文摘要3-4
- Abstract4-7
- 引言7-9
- 一、概述9-15
- (一)流质契约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9-10
- (二)禁止流质契约的背景10
- (三)禁止流质契约的原因分析10-13
- (四)流质契约的现代转型:多元化立法模式及评析13-15
- 二、流质契约开禁的价值抉择与必要性15-22
- (一)流质解禁的价值定位15-19
- (二)现行法律体系与流质契约解禁19-22
- 三、流质权利实现中的成本与风险22-31
- (一)禁止与开放:两种模型下的成本与风险分担22-29
- (二)流质契约实现中的观念成本29-31
- 四、流质制度的立法建议与实施路径31-42
- (一)承认流质契约效力的立法方案31-35
- (二)完善流质契约的公示制度35-37
- (三)解禁模式下流质契约的规制问题37-42
- 五、结语42-44
- 参考文献44-46
- 后记46-47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汪莉;契约法中的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J];学术界;2005年06期
2 宋双;论契约自由[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02期
3 孙学致;;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权”与契约权利——一个私权逻辑理论视角的分析[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05期
4 陈清;葛峰;;契约自由发展探微[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2期
5 赵思蜜;;购物小票中的契约自由精神[J];法律与生活;2014年03期
6 张经;对契约自由学说的重新认识和理解[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0年11期
7 由之;;“急急如律令”、契约自由和跳大神[J];法学天地;2001年11期
8 汪巧稚;契约正义与契约自由及其限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06期
9 占茂华;自由与公正的冲突和平衡——论罗马契约自由思想[J];法治论丛;2002年06期
10 孙学致;由自由达致责任——关于契约自由的内在规定性理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01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汪巧稚;;契约正义与契约自由及其限制[A];第二届贵州法学论坛文集[C];2001年
2 王婧;;庞德理论视域下的契约自由[A];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公法与私法的互动[C];2011年
3 陈梁;赵菊芬;;提单下的契约自由——相关国际立法的发展和中国法中的一个特殊问题[A];《中国海洋法学评论》2013年卷第2期[C];2013年
4 吴斌;陈慧;;盐业契约自由与国家干预之初探[A];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三辑)[C];2008年
5 何勤华;;序[A];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20世纪外国民商法的变革[C];2003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王鸿鸣;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N];学习时报;2002年
2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当避以契约自由遮蔽正义[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
3 杨涛;强制保险是对契约自由的限制[N];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年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乔新生;遵守契约自由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N];法制日报;2013年
5 秦文芳;契约自由是我国合同法核心与灵魂[N];中国企业报;2002年
6 周义兴;行政之手过长契约自由遭殃[N];证券时报;2006年
7 丁一;艺人解约折射“契约自由”精神的质变[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0年
8 朱晓U
本文编号:37041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370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