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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16 10:19

  本文关键词: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中国内地改革开放以来,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频繁,直接投资与劳动力流动成为区域间国家间经济发展与合作的重要内容与表现。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直接投资与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会产生劳动力雇佣关系,雇佣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两岸投资与跨区域就业的效果,在特殊的政治关系背景下海峡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有着特殊的作用与意义。因此,研究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并比较其差异具有极其重要的实用价值。 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同属于大陆法系,传统文化同根同源。中国内地劳动关系的核心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台湾地区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劳动基准法》。首先,文章分别回溯两部法律的制定、颁布、完善过程,探求大陆与台湾地区在制定两部法律制定的时代背景与经济发展水平,说明两部法律的渊源。从两部法律的基本内容出发,仔细研究其基本条款,以全面掌握两部法律的构成,分析法律制定的逻辑思路,通过比较分析两部法律的异同,探求立法者的本意与目的。 清晰界定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主体,是研究劳动合同法律的基础。内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台湾地区《劳动基准法》将确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定义为雇主与劳工。两岸的法律名词是有差异的。通过比较,台湾地区《劳动基准法》对于用工主体的界定更广,用工责任明确到人,雇佣主体可以是单位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只要发生劳动雇佣关系就适用于本法。大陆关于自然人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规定是空白。劳动关系确立之后,劳资双方会签订书面协议,内地法律称之为劳动合同,台湾地区则称为劳动契约,在具体的使用中,中国内地更加强调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 比较两岸劳动合同法律的基本内容是文章的重点。文章分别从工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特殊群体劳动保护、解雇保护制度、集体合同、劳动派遣六方面进行比较。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平均工资、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是劳动者人权的重要议题,要充分考虑劳动者维持自身及家人基本正常生活的需要,使劳动者参与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平均工资是计算产假、遣散费、救济补偿的标准,两岸对基本工资与平均工资的确定方法有所差异,内地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金额比台湾地区的法定数额也要丰厚很多。两岸均对八小时工作制给予法律规定,但在实际中总会有企业要求员工无酬加班,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也基本相同。劳动关系的特殊群体中包括儿童及青少年、女性。内地和台湾地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年龄划分有所不同,但是可以看出海峡两岸都从儿童身心健康及受教育权利出发,非常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由于女性的体力、生理等与男性的天然差异,属于工作就业的弱势群体,鉴于社会治安、人身安全,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女性一般不适于在夜间上班,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也要考虑到雇佣方能否给予夜班女性以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生活便利,内地在这方面没有相应规定。海峡两岸对孕产期妇女的保护都是很周到的,保障了女性劳动者的根本权益。解雇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两部分内容。在中国内地的法律文本中没有解雇一说,但是在实践中,解雇与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结果是一致的,为比较方便,在这里就简单地借用解雇的说法。台湾地区法律没有强调订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以其他形式订立劳动关系是可以的,扩大了劳工的保护范围,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雇佣关系,就等同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台湾地区法律中没有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所以在雇佣方与劳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与支付资遣费。内地与台湾地区关于解雇通知这点上,只是具体语言上有差异,其规定的实质内容是一样的。按照法律当解雇源于雇主单方面原因,劳工本身没有过错时,雇主负有支付资遣费的义务。内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发放经济补偿的范围更广,更具体,标准也要高一些。台湾地区《劳动基准法》并没有严格区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无论是大陆法律上所说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均被等同于合同终止。在特殊劳动者的解雇保护规定上,台湾地区则没有内地法律规定的全面。《劳动合同法》中有“集体合同”的特殊规定。劳动者是以一个集合体的身份出现,内地允许企业代表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与用人单位协商,由企业代表组成的协商团体在台湾地区是不被认可的。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的新增内容,弥补了我国立法空白。台湾地区的劳务派遣法仍处在草案阶段。 中国内地劳动法律法规数量多,加上地方性规章制度,相互之间的规定有时会存在差异。国家应当将相关法律法规整合调整,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保障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对于台湾方面,相关企业与人员应尽快熟悉内地法律环境,尽快规范用工制度,要有良好的心态,台湾当局则应尽快完善劳动基准法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劳动基准法 大陆 台湾 比较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2.5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1 引言9-14
  • 1.1 选题背景9-10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10-11
  • 1.3 文献综述11
  • 1.4 研究方法11-13
  • 1.4.1 基础理论分析11-12
  • 1.4.2 比较分析12
  • 1.4.3 归纳分析12
  • 1.4.4 应用分析12-13
  • 1.5 论文结构安排13-14
  • 2 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发展脉络14-17
  • 2.1 大陆劳动合同法发展脉络14-15
  • 2.2 台湾地区劳动合同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脉络15-16
  • 2.3 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律渊源16-17
  • 3 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的比较17-20
  • 3.1 大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主体17-18
  • 3.2 台湾地区劳动基准法的适用主体18-19
  • 3.3 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适用主体的比较19-20
  • 4 劳动合同比较20-23
  • 4.1 劳动合同形式比较20-21
  • 4.2 劳动合同种类比较21-22
  • 4.3 劳动合同内容比较22-23
  • 5 劳动合同法律基本内容比较23-38
  • 5.1 海峡两岸工资比较23-25
  • 5.1.1 关于基本工资23-24
  • 5.1.2 关于平均工资24
  • 5.1.3 关于加班工资24-25
  • 5.2 海峡两岸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比较25-26
  • 5.2.1 工作时间25-26
  • 5.2.2 休息休假比较26
  • 5.3 特殊群体劳动保护比较26-29
  • 5.3.1 儿童及青少年26-27
  • 5.3.2 女性27-29
  • 5.4 解雇保护制度比较29-35
  • 5.4.1 一般性解雇保护29-34
  • 5.4.2 特殊劳动者的解雇保护34
  • 5.4.3 特殊情况解雇保护34-35
  • 5.5 集体合同比较35-36
  • 5.6 劳务派遣比较36-38
  • 6 对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对比后得出的建议38-41
  • 6.1 对大陆《劳动合同法》的完善建议38-39
  • 6.2 对台湾方面的建议39-41
  • 7 结论41-43
  • 参考文献43-47
  • 后记47-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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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海峡两岸劳动合同法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7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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