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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市场固化趋态的竞争法响应

发布时间:2022-11-08 20:05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和数字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与深度融合,市场行为、生产组织结构以及具体商业模式发生了颠覆性变化,动态竞争、跨界竞争及数据竞争等竞争形式成为互联网市场竞争的主要特征。在互联网市场下准入基准发生了变化,不再成为限制潜在经营者进入市场的屏障,市场结构对竞争效果的影响逐渐弱化,多边市场和跨界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创新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动态竞争下竞争新模式和新方法能有效增强竞争活力和效率,但是在双边或多边市场结构及交互传导效应、用户锁定效应下,互联网市场从早期的低门槛准入和去中心化运行逐渐向数据资源高度中心化和组织行为聚合化转向,导致以超级平台竞争为表征的固化竞争成为互联网市场发展的趋态,使市场竞争样态及相关竞争行为的违法构成的识别与认定日益复杂化。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市场竞争的特征与效果
    (一)市场准入基准降低与跨界竞争普遍
    (二)市场结构对竞争效果影响弱化
    (三)多边市场构造上价格的非对称性
    (四)创新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
二、互联网市场固化趋态的演化维度
    (一)交叉网络外部效应引发的竞争固化趋态
    (二)用户锁定效应导致的竞争固化趋态
    (三)大数据优势诱发的竞争固化趋态
三、互联网市场固化对竞争法的挑战
    (一)相关市场界定困难
        1. 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
        2. 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
        3. 相关时间市场的界定。
    (二)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方法失灵
    (三)传统竞争违法行为需要重读
四、应对互联网市场固化的若干建议
    (一)相关制度亟待革新与补强
    (二)实施机制有待优化与改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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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块链作为治理机制的优劣分析与法律挑战[J]. 汪青松.  社会科学研究. 2019(04)
[3]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的相关问题分析——基于“奇虎诉腾讯垄断案”的思考[J]. 亓玉霞.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8(12)
[4]双边市场中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研究[J]. 姚辰.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S2)
[5]大数据的竞争法属性及规制意义[J]. 陈兵.  法学. 2018(08)
[6]竞争性垄断视野下互联网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J]. 邹越.  税务与经济. 2018(04)
[7]互联网平台经济运行的规制基调[J]. 陈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18(03)
[8]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理论的司法考量[J]. 刘贵祥.  中国法学. 2016(05)
[9]动态竞争视野下的反垄断相关市场界定[J]. 卢文涛.  中国版权. 2014(03)
[10]双边市场中相关市场界定研究最新进展与判例评析[J]. 林平,刘丰波.  财经问题研究. 2014(06)



本文编号:370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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