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09 04:13

  本文关键词: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又称为非金融企业间拆借行为,是我国民间借贷模式的一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的认定,一直是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疑难点。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除了极少数的案例,一般法院大多数情况都判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且实践中没有统一判定无效的依据,出现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企业间借贷效力持不同态度的局面。例如2009年洛阳弘晟工贸有限公司诉洛阳恒基铝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中,一审法院认为借款协议属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有效;二审法院却将该案改判为无效。究其原因就是一直以来,我国并没有在法律位阶层面出台规定,认定企业间借贷有效,故而司法判案时,常出现同案不同判。认定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通常依据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解释与答复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根据《合同法)解释(一)》,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贷款通则》是部门规章,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十一条将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相互借贷行为认定为有效。《规定》出台为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提供了司法保障,打破了理论与实践对企业间借贷效力完全否定的局面,但是也应当看到《规定》第十一条仅仅对“为生产、经营需要”的企业借贷行为放行,绝对不是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完全听之任之,通过对之前以及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整理与总结,围绕《规定》所列情形,分析其合理性;同时选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非金融企业间拆借行为的典型案例,分析影响认定企业间拆借行为效力的因素,从而肯定有条件放开企业间拆借行为的正当性,最后对逐步开放的企业间借贷问题,在《规定》的指导下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非金融企业 借贷行为 效力认定 制度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82;D923.6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10
  • 1 绪论10-15
  • 1.1 研究背景10
  • 1.2 研究意义10-11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11-13
  • 1.3.1 国内研究现状11-12
  • 1.3.2 境外研究现状12-13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13-15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13-14
  • 1.4.2 研究的方法14-15
  • 2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概述15-24
  • 2.1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定义及特征16-17
  • 2.1.1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的定义16
  • 2.1.2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的特征16-17
  • 2.2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的类型17-20
  • 2.2.1 企业间以借款合同形式的借贷17-18
  • 2.2.2 企业间不以借款合同形式的借贷18-20
  • 2.3 对企业间借贷效力规制的历史沿革20-21
  • 2.3.1 严格控制阶段20-21
  • 2.3.2 有限管制阶段21
  • 2.3.3 有条件认可阶段21
  • 2.4 非金融企业借贷行为现实性分析21-24
  • 2.4.1 融资难使企业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借贷的主要形式22
  • 2.4.2 无序的企业间借贷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22-23
  • 2.4.3 禁止企业间借贷的反思23-24
  • 3 国外主要国家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制度探析24-28
  • 3.1 国外主要国家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制度24-25
  • 3.1.1 美国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制度24-25
  • 3.1.2 德国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制度25
  • 3.1.3 日本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制度25
  • 3.2 我国台湾、香港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25-26
  • 3.2.1 香港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有关法律规定25-26
  • 3.2.2 台湾关于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有关法律规定26
  • 3.3 对我国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启示26-28
  • 4 我国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制度的评析28-37
  • 4.1 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态度28
  • 4.2 司法机关对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认定态度的转变28-29
  • 4.3 案例介绍29-30
  • 4.3.1 基本案情介绍29
  • 4.3.2 本案的审理意见29
  • 4.3.3 本案的争议焦点29-30
  • 4.4 我国认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依据的评析30-35
  • 4.4.1 依我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分析企业间借贷效力30-32
  • 4.4.2 依《贷款通则》之相关规定分析企业间借贷效力32-33
  • 4.4.3 依《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之相关规定分析企业间借贷效力33-35
  • 4.5 认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有效的正当性分析35-37
  • 4.5.1 企业借贷合同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35
  • 4.5.2 企业借贷的现实需求35
  • 4.5.3 司法实践的推动35-36
  • 4.5.4 司法解释的肯定36-37
  • 5 我国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认定的完善措施37-43
  • 5.1 认定企业间借贷效力制度存在的不足37
  • 5.2 区别借贷主体和资金来源进行规制37-38
  • 5.3 统一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法规38-40
  • 5.3.1 应明确《公司法》关于企业间借贷的规定38-39
  • 5.3.2 修订《贷款通则》39-40
  • 5.3.3 修改或废止与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40
  • 5.4 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40-41
  • 5.5 建立企业间借贷监测网络41
  • 5.6 建立企业间借贷的登记备案制41-43
  • 5.6.1 明确登记备案的机关41-42
  • 5.6.2 建立登记备案制度42
  • 5.6.3 登记备案监督的法律效力设计42-43
  • 结论43-44
  • 参考文献44-47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47-48
  • 致谢48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徐远刚;;非金融企业间借贷的正当性及规制途径[J];学理论;2009年04期

2 詹姆斯·克罗蒂 ,刘英;新自由主义对非金融企业影响的分析[J];国外理论动态;2005年08期

3 ;[J];;年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本报记者 任晓;券商承销非金融企业债通道打开[N];中国证券报;2012年

2 张骏超;非金融企业资产证券化前景广阔[N];中国证券报;2012年

3 任晓;非金融企业“进村”开办银行忙[N];中国证券报;2007年

4 任晓;非金融企业“进村”办银行[N];今日信息报;2007年

5 黄武锋;非金融企业获准发中长期债[N];东方早报;2008年

6 徐贺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税务技术中心主任;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自然人融资的税务处理[N];财会信报;2013年

7 记者 刘振冬;央行:放开非金融企业在银债市场融资限制[N];经济参考报;2008年

8 记者 陈文宇;非金融企业首折桂总体水平小幅提升[N];上海金融报;2012年

9 丁国卫;非金融企业间借款损失能否税前扣除[N];中国税务报;2012年

10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副行长 贾广军;非金融企业去杠杆化的思考[N];金融时报;2014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梁倩;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正当性及法律规制[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2 杨琴;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5年

3 曲秀;商业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承销风险控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

4 唐钰蔚;不同行业及区域非金融企业的风险研究:市场不完善的视角[D];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

5 何成诚;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

6 孙莉;非金融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2年

7 石天;我国非金融企业“走出去”问题研究[D];东北大学;2011年

8 许新强;中国非金融企业金融化程度和原因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年

9 冯思婕;关于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合法化的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

10 赵娟;非金融企业间借贷的合法化与规制[D];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


  本文关键词: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效力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9442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9442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709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