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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何以必要

发布时间:2022-01-12 14:09
  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是我国特有的制度,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行,该制度有无存续的必要,成为业界的争议话题。从落实住房买卖的管制、不动产登记的功能以及专业人士介入不动产买卖过程的比较法经验来看,网签备案有存续的必要。它能为买卖双方的合同磋商、订立和履行提供助力,在提升交易安全的同时降低了交易成本,还为房产主管机关及其他公权力机关的有效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堪称"互联网+"时代潮流下融交易与监管于一体的典型平台。 

【文章来源】:法治研究. 2020,(04)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从市场管制看网签备案的必要性
(一)住房买卖的管制
(二)网签备案是落实管制的合适把手
二、从不动产登记的功能看网签备案的必要性
    (一)物权登记不能替代网签备案
    (二)预告登记不能替代网签备案
三、从比较法经验看网签备案的必要性
    (一)从德国的经验看网签备案的必要性
    (二)从我国香港地区的经验看网签备案的必要性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构建协同公共服务:政府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法研究[J]. 张铠麟,王娜,黄磊,王英,张汉坤.  管理世界. 2013(08)
[2]德国不动产法中确立公证人公证的作用[J]. 埃尔克.霍尔特豪森.杜克斯,刘懿彤,常鸿宾.  中国司法. 2007(08)
[3]香港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及其启示(下)[J]. 李倩.  中国房地产. 2001(01)
[4]香港楼宇买卖的法制管理[J]. 申立银,张红.  中国房地产. 1997(07)
[5]香港“楼花”出售的一些规定[J]. 石珍.  中国房地产. 1996(03)



本文编号:358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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