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1-15 21:31
本不应以营利性为目的的公立医院,由于国家财政扶持力度的不足,致使公立医院的运行几乎是"以药养医",成为事实上的"经营者"。文章认为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所付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药品或者医疗服务具有交易性,医患关系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是情理之中。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20,(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案情简介(1)
二、案件分析
(一)医患关系是否属于消费关系
1. 患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2. 医疗机构与“经营者”的关系
(二)医院的行为与“欺诈”的关系
(三)法律适用问题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郑雪峰、陈国青诉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J].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4(08)
[2]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J]. 王利明. 政治与法律. 2002(02)
本文编号:3591353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20,(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案情简介(1)
二、案件分析
(一)医患关系是否属于消费关系
1. 患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2. 医疗机构与“经营者”的关系
(二)医院的行为与“欺诈”的关系
(三)法律适用问题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郑雪峰、陈国青诉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J].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4(08)
[2]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J]. 王利明. 政治与法律. 2002(02)
本文编号:359135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591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