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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新闻侵权责任方式的创新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2-01-22 22:06
  《民法典》立法上首创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编纂体例,首次尝试借鉴动态系统论的方法,重新建构新闻侵权中的责任方式体系,具有开创性和建设性。在"侵权责任编"规定的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在"人格权编"规定的人格权请求权无须考虑过错和损害后果。在新闻侵权中,动态体系论既适用于不同责任方式之间的选择,也涉及某种具体责任方式的适用。《民法典》新增人格权诉前禁令,完善了新闻侵权事先预防制度,但需通过动态系统论严格控制其适用范围。《民法典》增设主要适用于媒体的更正、删除等责任方式,但回应权不宜包含在内。 

【文章来源】:新闻记者. 2020,(1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人格权独立成编背景下的新闻侵权责任方式
    1. 侵权损害赔偿与人格权请求权的分离
    2. 事前预防措施与事后救济方式的配合
二、新闻侵权责任方式适用方法的创新:引入动态系统论
    1. 动态系统论概述
    2.《民法典》借鉴动态系统论的意义
    3. 动态体系论在确定人格权救济方式中的运用
三、事先预防制度的创新:人格权诉前禁令
四、新闻侵权特别责任方式的适用
    1. 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的适用
    2. 更正、删除等措施与侵权责任承担的关系
    3. 关于回应权的争议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立法的创新发展[J]. 杨立新.  法商研究. 2020(04)
[2]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动态系统论的采纳与运用[J]. 王利明.  法学家. 2020(04)
[3]《民法典》中“新闻报道”行为的主体[J]. 魏永征.  青年记者. 2020(19)
[4]当理想照进现实:从立法论迈向解释论[J]. 姚辉.  清华法学. 2020(03)
[5]论侵害人格权的诉前禁令制度[J]. 王利明.  财经法学. 2019(04)
[6]论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分离[J]. 王利明.  中国法学. 2019(01)
[7]论人格权财产利益的法律保护——以《侵权责任法》第20条为中心[J]. 岳业鹏.  法学家. 2018(03)
[8]被误解和被高估的动态体系论[J]. 解亘,班天可.  法学研究. 2017(02)
[9]论作为名誉损害救济方式的回应权——兼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J]. 岳业鹏.  北方法学. 2015(05)
[10]损害赔偿法的重新构建:欧洲经验与欧洲趋势[J]. 海尔穆特·库奇奥,朱岩.  法学家. 2009(03)



本文编号:360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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