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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经贸协议仿制药专利侵权“快速救济措施”研究——基于药品专利链接和临时禁令措施的国际比较

发布时间:2022-01-26 14:17
  中美经贸协议要求中国在被控侵权仿制药获得上市许可前,为专利权人提供快速救济措施。围绕仿制药专利侵权的快速救济,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不同的法律措施。其中美国建立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设置了上市许可的等待期,但这一制度容易被滥用以推迟仿制药上市。未建立专利链接制度的欧盟和印度通过临时禁令制度在仿制药上市销售前为专利权人提供快速救济,但不能阻止侵权仿制药获得上市许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则结合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待期和临时禁令制度的相关元素,探索了更为平衡、合理的快速救济措施,值得中国在落实中美协议相关义务时借鉴。 

【文章来源】:中国发明与专利. 2020,17(04)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美国:通过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审批“等待期”提供快速救济
3 欧洲和印度:通过临时禁令制度为专利权人提供快速救济
    3.1 欧盟国家
    3.2 印度
4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审批等待期与临时禁令之间的“中间道路”
    4.1 澳大利亚
    4.2 加拿大
5 中国当前立法和实践情况
6 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践情况及其启示[J]. 邱福恩.  知识产权. 2018(12)



本文编号:361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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