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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原则在物权限制中的司法适用

发布时间:2022-08-02 12:17
  绿色原则司法化直接关系该原则的立法目的能否落实,绿色原则的适用会对物权构成限制是绿色原则司法化需要直面的一大难题。当政府基于绿色原则对物权进行限制时,法院需要合理平衡物权之上的私人利益和环境保护试图实现的公共利益。为了正确裁判,首先,法官需要接纳并落实物权负有社会义务的理念。其次,法官应当使用合理的裁判规则:寻找准确的规范依据、依据比例原则平衡个人利益和环境利益、明确界定环境规制与征收的界限和注重动态利益平衡中的司法适应性。我国现有的绿色原则司法化案件表明,法官将绿色原则适用于物权限制时存在误用甚至滥用这一原则的困境,对此,法官应当正确认识绿色原则语境下的新物权理念,并使用合理的裁判规则合理平衡环境保护与物权限制之间的关系。 

【文章页数】:21 页

【文章目录】:
目次
一、引 言
二、绿色原则的贡献及其司法适用挑战
三、绿色原则在物权限制中司法适用的理念
四、绿色原则在物权限制中司法适用的规则
    (一)绿色原则司法适用的规范依据
    (二)环境规制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三)环境规制的合法性与程序民主
    (四)环境规制、环境征收与行政补偿
    (五)环境动态性与财产权的适应性
五、绿色原则在所有权中司法适用的建议
    (一)司法裁决者应该准确理解绿色原则所蕴含的理念
    (二)司法裁决者应该正确把握绿色原则司法适用的核心
    (三)司法裁决者应该正确处理公法与私法的关系
    (四)司法裁决者应该合理界定规制措施和征收的界限
    (五)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六、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成片开发”征收决定公益目的的司法审查:比例原则的应用[J]. 于凤瑞.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2]绿色原则与法经济学[J]. 贺剑.  中国法学. 2019(02)
[3]私人自治的绿色边界——《民法总则》第9条的理解与落实[J]. 樊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4]民法典绿色原则:何以可能以及如何展开[J]. 侯国跃,刘玖林.  求是学刊. 2019(01)
[5]“绿色原则”对《民法典》“物权编”的辐射效应[J]. 单平基.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6]绿色原则之文义解释与体系解读[J]. 蔡守秋,张毅.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05)
[7]民法典物权编“绿色化”构想[J]. 巩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6)
[8]一个绿色条款 效用何其大?——《民法总则》第9条的立法过程及其效用分析[J]. 吴喜梅,张永真,张杰.  中国生态文明. 2018(04)
[9]环境宪法的新发展及其规范阐释[J]. 张翔.  法学家. 2018(03)
[10]财产权的历史变迁[J]. 冉昊.  中外法学. 2018(02)

硕士论文
[1]我国民法绿色原则研究[D]. 张雨晨.华中师范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66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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