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个人信息的保护与克减——以新冠肺炎疫情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3-03-11 03:51
国家应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作为一种兼有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独立人格权,其救济手段也应有特殊规定。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未有专门立法,且现有法律框架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缺乏特殊保护规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状态下,公民的个人信息权会依法受到克减,但该种克减也需按照目的限定原则、比例原则、最低伤害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来进行。本文结合疫情,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与克减的若干建议。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相关理论
1. 个人信息权概念
2. 个人信息权的权能
3. 个人信息权救济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克减
1. 个人信息权的克减及依据
2. 个人信息权的克减原则
三、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路径探析
1. 我国立法现状
2.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展望
本文编号:375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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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相关理论
1. 个人信息权概念
2. 个人信息权的权能
3. 个人信息权救济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克减
1. 个人信息权的克减及依据
2. 个人信息权的克减原则
三、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路径探析
1. 我国立法现状
2.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展望
本文编号:375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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