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中的罪量要素——兼论“防卫过当民刑二元化”立法模式的法理依据
发布时间:2023-03-19 15:17
<正>"特色条款"引出的问题防卫过当条款中的"明显""重大"等罪量要素,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鲜明特色之一。法教义学的理论必须立足和植根于本国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的土壤之上。不过,对"特色条款"的关注,归根结底不是为了不同而不同、为了特色而特色,其终极目标仍然是为了从中发掘出具有普适指导意义的原理,从而为跨越国界的刑法科学的发展贡献中国学人的智慧。因此,对于防卫过当罪量要素的研究,不能满足于对其独特性的强调,也不可拘泥于对相关条款本身的注疏,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特色条款”引出的问题
防卫过当民刑二元模式之证成
(一)现行法框架下“防卫过当民刑一元论”的疑问
(二)“防卫过当入罪标准超严格化”的法理依据
防卫过当罪量要素的认定方法
(一)行为不法:防卫手段“明显”过限
1.两个前提性问题的厘清
2.“再高一级”判断标准的证成与展开
3.并非只有故意过当的情形才能满足“明显性”要求
(二)结果不法:损害结果足够“重大”
1.“重大性”评价的对象
2.“重大性”评价的指标
(三)责任:动机形成能力保持正常
1.情绪性出罪事由的免责根据:三元综合理论
2.无论弱势情绪还是强势情绪均有免责之可能
本文编号:376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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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条款”引出的问题
防卫过当民刑二元模式之证成
(一)现行法框架下“防卫过当民刑一元论”的疑问
(二)“防卫过当入罪标准超严格化”的法理依据
防卫过当罪量要素的认定方法
(一)行为不法:防卫手段“明显”过限
1.两个前提性问题的厘清
2.“再高一级”判断标准的证成与展开
3.并非只有故意过当的情形才能满足“明显性”要求
(二)结果不法:损害结果足够“重大”
1.“重大性”评价的对象
2.“重大性”评价的指标
(三)责任:动机形成能力保持正常
1.情绪性出罪事由的免责根据:三元综合理论
2.无论弱势情绪还是强势情绪均有免责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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