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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发布时间:2023-03-22 20:30
  随着当今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尤其是“放开三孩”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对于胎儿利益保护的问题也愈发重视。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胎儿在出生前受到外因侵害的状况层出不穷,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事主体的权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们有了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有了依靠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途径更加多元。《民法典》总则编第16条规定了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条规定沿袭了原《民法总则》第16条关于胎儿保护的内容,虽然这一法律条文的出台终结了胎儿利益保护方面的不足,但是仅凭只言片语的法律条文不能够完全保障胎儿的合法权益。从我国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对于胎儿利益损害的救济依然任重道远,通过对司法实践中涉及胎儿利益遭受损害案件的整理分析,笔者发现,在当前形势下,仅仅对继承和接受赠与利益进行保护已经不能满足法治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针对于已经出现的胎儿损害赔偿案件,《民法典》并未予以明确规定,为了对胎儿这一弱势...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胎儿损害赔偿的现实诉求及制度发展
    (一)近年胎儿损害赔偿典型判例
    (二)案例分析及问题的提出
    (三)我国胎儿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
    (四)域外胎儿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
二、赋予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胎儿权益独立于父母
    (二)胎儿从受益主体必将推演为权利主体
    (三) 《民法典》不否认胎儿的损害赔偿诉求
    (四)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已能够现实行使
三、胎儿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争议与困惑
    (一)是否存在对胎儿的独立性的损害
    (二)胎儿成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的疑问
    (三)对胎儿民事主体资格的追问
    (四)堕胎是否侵害胎儿利益?
四、迈向法律文明:完善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
    (一)构建逻辑自洽的胎儿主体制度
    (二)明确胎儿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完善胎儿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则
    (四)完善胎儿的法定代理人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本文编号:376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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