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关于居住权的两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26 21:19
  <正>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权,为什么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在哪些情况下设立?金绍达:《民法典》所说的居住权是指社会上占比例很小的特殊群体的居住权,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物权法(草案)》曾经有过居住权的规定,由于设立居住权是为了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77175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77175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12c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