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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7 00:3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国农村大量宅基地呈现出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损害了宅基地的财产价值,造成了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2015年3月,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三块地”试点改革,其中15个地区重点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各试点地区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其中,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在试点改革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过程中,农民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之一当属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通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和浙江省义乌市三个试点地区的考察发现,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面临着缺乏制度层面设计、退出补偿过程中农民参与度较低、补偿范围不统一、补偿方式单一和补偿资金存在缺口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应当坚持合理补偿、差异化补偿和配套措施跟进原则,对于不属于各地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区位因素自行规定的问题,国家层面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予以统一规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尽量保证农民直接参与退出补偿的全过程,保障退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邀请专家进村或由专家培训政策宣讲队,通过召开村民大会...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法律问题的相关概念
    (一)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释义
        1.宅基地的界定
        2.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内涵
    (二)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的内涵、方式及总体原则
        1.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的内涵
        2.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的方式
        3.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的总体原则
二、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实践及补偿存在的问题
    (一)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实践
        1.“平罗方案”:土地收储+以地养老
        2.“余江方案”:货币补偿+住房优惠
        3.“义乌方案”:多举措资产置换模式
    (二) 实践中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存在的问题
        1.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缺乏制度层面设计
        2.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过程中农民参与度较低
        3.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范围不统一
        4.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方式单一
        5.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资金存在缺口
三、完善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模式的建议
    (一) 完善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 提高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过程中的农民参与度
    (三) 明确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范围
    (四) 构建不同宅基地退出模式下的补偿方式设计
        1.城市化发展引领型补偿方式
        2.新农村建设推动型补偿方式
    (五) 扩充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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