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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认定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08 01:46
  当今社会高等教育得到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完成人生的重要阶段。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危险性也在不断增加,高校作为为社会发展培养专业性人才的机构,其对社会的融入度越来越高,开放程度也日益加大,高校的校内环境较从前更加复杂,高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比比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和《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中,我们可以此作为高校履行安保义务的法律依据。高校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大学生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对这种侵权责任的认定上还存在着诸多争议。本文从高等院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入手,对其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认定上的争议,及解决争议的路径进行分析和阐述。不包括引言和结语,本文共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和法理依据。作为安全保障的义务主体,高校有义务为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符合要求的客观环境,包括符合质量标准的硬件设施、教学活动场地、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等,还有...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和法理依据
    (一)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1.事发前采取防范措施
        2.事发中及时制止侵害行为
        3.事发后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二)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
        1.违约责任理论
        2.危险控制理论
        3.社会责任理论
        4.法定责任理论
二、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概述
    (一)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责任形态
三、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认定上的争议
    (一)举证责任归属不明
    (二)权利主体范围过窄
    (三)判断义务主体义务履行的标准不规范
    (四)补充责任和追偿权的争议
        1.补充责任的范围界定不清晰
        2.是否享有追偿权未有定论
四、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认定争议的解决路径
    (一)明确举证责任倒置
    (二)扩大权利主体范围
    (三)明确义务主体合理限度履行义务的标准
    (四)明确补充责任范围和追偿权
        1.明确补充责任范围
        2.明确享有追偿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7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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