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职权启动实体更正程序
发布时间:2023-06-03 10:54
瑕疵授权的存在和我国专利转化率低的客观现实,要求必须完善授权后更正程序。本文建议在现有专利制度中,增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职权进行实体更正的程序,即对于授权后发现的明显实体缺陷,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依职权进行更正。更正程序可通过两种途径实施:一是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依职权启动无效宣告程序;二是建立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撤销程序。通过上述途径,希望可更好发挥行政机关纠错的主观能动性,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各方对于更正的不同需求。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授权后实体更正程序的现实需要
2 关于授权后进行实体更正的可行性分析
2.1 主体资格
2.2 更正范围
2.3 启动时机
3 依职权进行实体更正的具体途径
3.1 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依职权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3.2 建立授权后依职权撤销程序
4 依职权进行实体更正的现实意义及风险防范
本文编号:3829200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授权后实体更正程序的现实需要
2 关于授权后进行实体更正的可行性分析
2.1 主体资格
2.2 更正范围
2.3 启动时机
3 依职权进行实体更正的具体途径
3.1 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依职权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3.2 建立授权后依职权撤销程序
4 依职权进行实体更正的现实意义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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