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3-11-02 17:50
医疗侵权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侵权形式,受到专业性和医疗资料掌握不全等方面限制,使得患者举证难、维权难,医患双方利益难以平衡。立法和实践在此方面也在不断地探索和发展。举证责任缓和通过一种动态的举证责任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方的举证压力,并且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清,在其他国家也被广泛适用。所以十分有必要建立我国的举证责任缓和制度。《医疗损害司法解释》对此也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在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在对患者一方举证责任的表述上以“提交证据”代替“承担举证责任”,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提供空间;并且通过鉴定制度来对患方的举证进行辅助。但仍然需要对规则进行细化、充实,并且不断改进完善我国的鉴定制度,以更充分公平地解决好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本文的结构除了引言和结语之外,共由以下内容构成。第一:明晰了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概念,主要从举证责任缓和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区别、举证责任缓和所适用的对象是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过错和因果关系,以及适用举证责任缓和时的条件这三个方面来对举证责任缓和制度进行分析。同时笔者也提出了自己对举证责任缓和的理解,即举证责任分配方法和过程能够减轻和缓解患方的举证压力。...
【文章页数】:2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举证责任缓和制度释义
一、举证责任缓和与举证责任倒置
二、举证责任缓和主要针对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
三、适用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条件
第二章 我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现状
一、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发展历程之审视
二、司法与立法的冲突
三、建立与完善举证责任缓和制度之必要性
第三章 域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之考察
一、大陆法系的规则
二、英美法系的规则
三、域外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四章 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尝试与完善
一、我国对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尝试
(一)司法审判中法官综合考量
(二)我国立法对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尝试
二、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具体适用
(二)法官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三)进一步完善鉴定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859467
【文章页数】:2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举证责任缓和制度释义
一、举证责任缓和与举证责任倒置
二、举证责任缓和主要针对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
三、适用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条件
第二章 我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现状
一、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发展历程之审视
二、司法与立法的冲突
三、建立与完善举证责任缓和制度之必要性
第三章 域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之考察
一、大陆法系的规则
二、英美法系的规则
三、域外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四章 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尝试与完善
一、我国对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尝试
(一)司法审判中法官综合考量
(二)我国立法对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尝试
二、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具体适用
(二)法官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三)进一步完善鉴定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85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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