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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合同法》框架下的智能合约适用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7 23:17
  智能合约是运行在区块链上能够自动履行合同义务的新型合同,因其具备"自动履行"和"去中心化"等优势,故可降低合同履行成本、提高合同运行效率,但也导致了智能合约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合同制度的订立规则、生效要件和救济方式等问题。本文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智能合约的运行过程,通过对合同法理论的解释使智能合约与合同制度相契合;从技术角度分析了智能合约的原理与架构,利用技术手段对其进行修正,使智能合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智能合约订立阶段和传统制度的差异与融合
    (一)智能合约在订立阶段与“要约———承诺”规则的冲突
    (二)智能合约与“要约———承诺”规则的融合
二、智能合约生效与履行阶段的适用难题
    (一)难以考察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二)难以体现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难以适用合同变更制度(1)
三、智能合约生效与履行阶段适用难题的应对策略
    (一)智能合约可以考察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二)智能合约可以反映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对智能合约变更问题的利益平衡
四、智能合约救济阶段的适用障碍与对策
    (一)智能合约救济阶段的适用障碍
    (二)智能合约救济阶段的适用对策



本文编号:398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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