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能履行”——兼论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形态体系

发布时间:2017-06-26 06:23

  本文关键词:我国合同法上的“不能履行”——兼论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形态体系,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由于认为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规则采用"混合进路"的体系,再加上对三分体系的不了解,有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存在"漏洞"。历史和比较的考查证实,"不能履行"并非德国法上的履行不能,所谓的"漏洞"也不存在;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规则实际上采用了"救济进路"的体系。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不能履行 履行不能 不可抗力 救济进路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目次一、从一个法律“漏洞”说起二、两种填补“漏洞”的方法存在的问题三、履行不能与不可抗力的不同构造四、《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之前史五、履行不能的功能六、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形态体系七、结语 一、从一个法律“漏洞”说起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第1句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桂泉;;因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J];法学杂志;1984年01期

2 安进喜;;县级政协换届要注意把好委员入口关[J];乡音;2007年06期

3 张崇岭;谈谈当前经济合同不能履行的几种原因[J];青海社会科学;1995年06期

4 郭健;郭昌p,

本文编号:48515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48515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edd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